顶点小说>青春校园>悍凤戏邪皇>第96章 比贱谁不会

杜莎莎仰着小脸:“慕容大叔,我也要去。”

“这是大人的事,小孩儿不要参与。”

“我都十二岁啦,哪里还是小孩子。”见求慕容沙华无果,杜莎莎将目标转向白染宁:“美人姐姐,你最好了,你带莎莎一起去吧,莎莎已经八年没有离开过往生教了。”

“八年?”白染宁惊骇,“慕容沙华,你就是这样摧残未成人的吗?八年啊,养只小猫小狗还得出去溜溜呢。”

慕容沙华看着杜莎莎那张比一般人要白上许多的脸,不咸不淡道:“莎莎天生见不得光。”

“什么意思?”难道是慕容沙华的私生女?这也太扯了吧。

似乎猜到她心里的想法,慕容沙华伸手在她脑袋上弹了一记爆栗,“想什么呢,本座跟莎莎没有半点血缘关系。不能见光是因为她的皮肤只要一见阳光,就会像被烈火炙烤一样烧灼起来,所以,不到万不得已的那一天,她永远都不能离开往生教。”

“怎么会有这样的怪病。”真是可怜的女孩,十二岁的年纪,就要遭受这样的痛苦,白染宁轻触杜莎莎那白的几乎透明的脸颊问,“你擅长用毒,也擅于炼药,难道就不能帮帮她?”

“本座这些年一直在寻找医治她的办法,可每次都以失败告终。”说起这个,慕容沙华脸上露出一丝惘然,这世上似乎有很多事,并不是你努力了,就可以改变的,譬如说母妃的死,亲生胞弟的背叛,还有杜莎莎的病。

白染宁神色黯然,忽地,眼中火苗一跳:“她不能一直待在这里,如果你一辈子都找不到医治她的办法,你难道要她老死在往生教吗?外面的世界那么美丽,她有权利去感受,我决定带她一起去,我不想让她后悔,也不想让你后悔。”

“你疯了吗?她根本就不能见光!”慕容沙华不同意。

“是啊,这死丫头一见光,那脸……简直没法看,毁容倒是次要的,万一连性命也保不住,那可如何是好。”柳四娘表面上似乎从没给过杜莎莎好脸色,但在内心中,却还是非常关心她的。

“没关系,穿得严实些,再找个兜帽,把身上的皮肤和脸都遮起来,这不就好了?”拍拍杜莎莎的脑袋,白染宁问:“莎莎,你认为呢?”

“嗯,我同意!”杜拉拉死死揪住白染宁的裙摆,仿佛她才是自己的救命稻草。

八年的时间,对于人来说,既漫长,也短暂,杜莎莎还有几个八年,现在不去见识一下美丽的自然,壮阔的山河,以后是否还有这样的机会谁也说不上,人生苦短,想做的事情,就要大胆去做,杜莎莎已经不是孩子了,她有自己的思想,她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不论是谁,都不该剥夺她自己做决定的权利。

带杜莎莎一起是好是坏白染宁说不上,不过却多了一个陪自己解闷的,这样也不错。

往生教的人,不论男女都骑马,只有白染宁乘马车,她表示过抗议,但抗议无效,慕容沙华说,让她坐马车是为了陪莎莎解闷,实际上,却是莎莎陪她解闷。

“美人姐姐,你为什么不喜欢慕容大叔?”杜莎莎撑着自己的小下巴,一脸的求知欲。

白染宁靠在窗边,堵住从窗帘缝隙里透进来的日光:“谁说不喜欢他,我很喜欢他啊。”一开始是挺讨厌的,不过现在她改变看法了。

杜莎莎撅起小嘴:“不,你不喜欢他,你要是喜欢他,为什么不嫁给他?”

晕了,这小家伙也受到了四娘的荼毒:“喜欢他不代表一定要嫁给他,你还小,等再过几年,你就会明白了。”

“哼,谁都说我小,但我什么都明白。”

“你明白什么?”

“明白你其实心里有点喜欢慕容大叔,可你却在排斥自己的这种喜欢,因为你害怕。”

白染宁不禁笑了:“我怕?我怕什么?”

杜莎莎一本正经道:“你怕自己喜欢上慕容大叔后,就再也离不开他。”

这说法倒很新鲜啊,白染宁再问:“你怎么知道我心里是如何想的?再说,就算我喜欢你的慕容大叔,他也不一定喜欢我啊。”

杜莎莎很肯定地点头,“他喜欢你。”

“小孩子懂什么,你知道何为喜欢?”

“知道。”杜莎莎眨着乌溜溜的大眼睛,认真道:“喜欢一个人,就是想见又怕见,见了之后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在一起的时候很开心,分开了又会很难过,当他受伤,当他痛苦的时候,你也会跟着一起受伤,一起痛苦,喜欢一个人,不论他犯了多大的错,你都不会怨恨他,嗯……还有……”

杜莎莎后面还说了什么,白染宁已经听不到了,古代的孩子都这么早熟吗?杜莎莎以童稚的声音,说着这世上最震撼人心的真理,她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在她平静的心底,激起千层巨浪。

是啊,喜欢一个人,不论他曾经犯过怎样的错,都不会憎恨怨怪他,唯一希望的,就是他平安喜乐。

车窗外日光正盛,花草扶疏,明净跳跃。这个世间,原来这样美好。

可是,她对萧祁夜,又岂止仅仅是喜欢?她对他,是爱。

爱一个人,可以为他欺骗全世界,爱一个人,可以包容他所有的缺点,爱一个人,你会远远看着他,想着他,虽然不能相见,但心里的某一处,却始终都是他的身影。

忘不了,忘不了……

就如刹那回眸的芳华,烙印在心底,美丽的轮廓,在人生的轨迹中划下浓墨重彩


状态提示:第96章 比贱谁不会--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