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莫问会在有六位酒客离开酒馆之后,才离开酒馆出现在华东大学?
很简单,因为莫问清楚的知道,如果凶手在无忧酒馆之内,那他清楚的知道无忧酒馆自身的能量,无忧酒馆出手了,他必然会紧张。凶手就算是将案发现场处理的再干净,也会下意识的重来一遍案发现场。他不会第一个出手,因为他知道那样会引起无忧酒馆的注意,但是他也不会落后,因为那样案发现场就会被人先光顾。
六,这个数字不多不少刚刚好。所以莫问才会做了第七人。
莫问还在树林间,隐藏在月色的黑暗中,没有行动,他知道,这才是盛宴的开胃菜,今夜还会有更加精彩的节目。
“又来了一个。”莫问又感觉到了一股气息。只见一个白色的身影,在黑夜中显的很是瞩目,到底是何人会在黑夜探查的时候穿的如此的夸张,生怕别人不知道是他。这样的人不是有本事,就是个疯子。
白色的身影在楼下转了转,似乎是没有什么发现,随后身影一闪,就像是一条白练一样,飘上了天台。
“白鹤,白逸飞。”莫问知道这个白色身影是谁?有名的大盗,因为在盗窃的时候喜欢穿着一身白色衣服而成名,再加上他每次偷完东西之后,喜欢在现场留下一只白色的纸鹤,所以被称为白鹤。殊不知,这才是白逸飞的真身,一只白色的仙鹤。
莫问看着白逸飞飞上了天台,心中暗想“白逸飞虽是举世闻名的答道,但是此妖做事光明磊落,从他盗窃时所穿一身白衣即可知晓。白逸飞是国家通缉的大盗巨妖,但是却从不杀人,反而将所偷的贪官奸商的财物仗义疏财,成就了他侠盗之名。所以白逸飞也不是凶手。那么就还有三个人了,两个妖一个异能者。”
现在白逸飞也上了天台,那么天台上可就热闹了。身材娇小的猫妖,高瘦身形的异能者,再加上一个白衣大盗。
不过天台上会发生什么莫问并不关心,因为这次来的这个人,需要莫问仔细应对。这是一个狗妖,还是一个用原形来的狗妖,是一只细腰犬。狗妖的鼻子都很灵,本体的情况下,天地无极,万里追踪不是虚言。
莫问感知了一下树林中的风向,“还好,处在下风向。”如果处在上风向的话,此刻的莫问早都暴露了。
那个狗妖在案发的地方转了转,鼻子朝着上方闻了闻,之后又贴着地面闻了闻。然后就找到了一个地方,两只前腿就像是农家的铁锹一样在地上挖掘,双腿翻飞,须臾就挖出来了一个坑,那狗妖再次闻了闻四周的气味,感觉没有什么危险,就把头伸进了坑中,再次抬起头的时候,最里面赫然多了一个人偶,一个红色的人偶。
那狗妖拿到人偶之后,迈开四条腿,在夜幕的笼罩下,快速的奔跑,生怕别人发现它。
莫问看到后,岂能放过它,就算这狗妖不是真凶,那人偶也是重要的证据。莫问紧紧的跟着这狗妖,看看情况,如果这狗妖是往无忧酒馆去的话,那么就说明这狗妖只是想去换福利,也就是那坛女儿红,如果不是,对不起了,莫问就要动手了。
那狗妖快速的跑出了华东大学,直接奔着西边跑了,看到狗妖逃跑的方向,莫问的眼中寒光闪现。无忧酒馆在华东大学的东边,它,不是前往无忧酒馆的。那么它是谁,显而易见。
莫问加快了速度,紧紧的跟在狗妖的后边。此刻的街上路灯还亮着,但是早已是车少人稀。只有倒班的上班族,还有开夜车的出租车才会在这深夜还在街上闲逛。
一个似乎是下了班,在外刚刚买醉的上班族,在街上摇摇晃晃醉醺醺晃荡着,“嗖”的一声,一道黑影闪过,那个上班族直接就被带的在原地转了一圈,那个上班族刚要大骂,“嗖”的一声一道黑影,又从他的身边快速的跑过去。
喝醉了的上班族盯着两道黑影过去的方向,啐道:“这就是养狗不拴狗链子的坏处。狗跑了吧,累死你!”
莫问自然是不会管那醉汉的看法,他脚力全开,脚下生风,这是莫问多年前自创的轻功,名字叫做《随风》,是在泰山之巅,清风拂面,有感而创。
这轻功施展的时候,好似身随清风,整个身体融入到了大自然的缕缕微风之中。这一刻,我即清风,清风即我。
那狗妖的奔跑的速度极快,但是它的速度还是没有踏清风而来的莫问速度快,二者间的距离越来越短。狗妖不知道是知道自己的速度没有莫问快,还是因为自己的体力将要耗尽,在又跑过两条街后,那狗妖转入了一个不知名的胡同中,这个胡同黑漆漆一片,没有一点光亮。
莫问一进入这个胡同,瞬间感到不好,这里一点光亮都没有,人类到了这里就是瞎子一样,而那狗妖不同,狗的夜视能力绝对是动物里面顶尖的,再加上他的出色嗅觉,这里绝对是狗妖的主场。
一踏入这个胡同,狗妖就不见了踪影,但是莫问知道狗妖绝对还在这里,因为莫问能感受到它的气息。它还在这里,如果莫问不离开这里,它就会攻击莫问,但是莫问怎会离开,狗妖的嘴里可是还有着案发现场的重要物证。
莫问解下身后的长木匣子,把那木匣子立在自己身旁,在木匣子的中间一按,“咔嚓”一声,木匣子的上方自己就打开了,木匣子里面的东西就被匣子里的机关给弹了出来,莫问的双手一动,那匣子里的东西就被莫问握到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