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着备受鼓舞的部落勇士,塔罗大汗和突厉雷并没有显得多么高兴,神色反而有些难看。
既然这潘虎带了血刀武圣的徒弟过来,想必他本人一定也来了。
突厉雷一双鹰眼般锐利的眸子扫过潘虎身后一群人,看到了一个披着黑色长袍,披头散发,满脸疤瘌的精瘦汉子。
眼眸瞬间亮起:“好熟悉的感觉,八年未见,这家伙怎么会变成这副模样了,都快认不出来了。气息内敛到如此地步,我竟差点没发觉。”
突厉雷目光死死盯着对方,心中莫名感到浑身燃烧着一阵战意。
那黑袍汉子似乎也察觉到突厉雷凌厉的目光,有所回应的看过来,他忽然咧嘴一笑,只是那笑容显得那么阴狠。
血刀武圣与金刀武圣在草原上并称为日月双刀,在草原上拥有极大威望。
两人实力都十分强大,威名赫赫,备受草原勇士尊崇。
潘虎冷笑着看向金刀部落一群勇士,嘴角掀起一丝不屑:“黛丽斯公主,你不会就依靠这群土狗来挑战达日阿赤吧!事先声明,拳脚无眼,万一失手打死了人,可别怪达日阿赤出手太重!”
“勇士的荣誉是用热血来捍卫的,我们金刀部落可没有孬种!”一名体型壮硕,脸庞肥大的青年汉子昂首喝道。
黛丽斯扭头扫了对方一眼,发现说话的人原来是部落的将军俄日和木,很有胆魄啊,敢用这种口气与潘虎大汗叫板。
俄日和木看到公主对自己笑了,心中更是豪情万丈,胸膛一片火热。
被能公主这么重视,即便为她战死也无怨无悔了。
要知道,黛丽斯公主是所有部落勇士的梦中情人啊!
谁要是在今天这种万众瞩目的场合,打败天鹰部落的勇士,那便绝大机会迎娶公主,那该是何等的荣耀。
想想便令人一阵热血上涌。
“哼,胆子可不小,就是不知道你有没有这份实力。达日阿赤,去,教训教训一下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家伙,我不希望这家伙能见到明天的骄阳!”潘虎心中气愤,忍不住低哼一声。
达日阿赤重重点点头,大步走向人群中央,声音闷沉的指着俄日和木道:“你,过来!较量较量。”
俄日和木是这批选秀大会中最威猛的勇士,若不是潘虎带人过来搅局,只怕这次大会得主极有可能便是他了。
见到天鹰部落的达日阿赤一脸挑衅的模样,俄日和木摩拳擦掌走上前去,冷笑道:“我倒要看看你们天鹰部落的人到底有多厉害,想娶我们公主,白日做梦!”
俄日和木大步走上前,两人面对面,互相拍了拍三下手掌,然后点头示意,这是草原上的部落勇士挑战对手的一种特殊礼仪,较量一触即发。
“喝!”俄日和木一个箭步窜上前,一拳砸在对方胸膛上。
然而,达日阿赤却是纹丝不动,宛若磐石,他瞪着一双牛眼望着对方,瓮声瓮气道:“就这么点力气,不够!”
俄日和木闻言,额头青筋暴起,好似受到极大羞辱,脸色涨红,拳头连番砸向对方。
蓬!蓬!蓬!蓬!...
俄日和木连续轰出二三十拳,每一拳都使出了最强力量,然而落在对方身上,却仿佛砸在一块硬邦邦的铁块上一般,不仅没有丝毫奏效,反而震得拳头隐约要碎裂了一般疼痛。
无数人睁大眼睛震惊的望着这一幕,俄日和木怎么回事,砸了对方那么多拳,居然还没击败对方,这到底什么情况。
要知道,俄日和木在金刀部落中,那是非常名气的勇士了,手下统领着上千号骑兵,是这次选秀大会胜利者中最有人气的一位选手。
这么强的实力,只要不是武圣出手,击败一个后天武者应该不是难事。
然而事实却截然相反,达日阿赤任由俄日和木砸了数十拳毫发无损,也不还手,但是整个人的气势却是更盛。
“没用的废物,就这点实力!”达日阿赤低哼一声,徒然脚下一晃,猛地便是一拳砸在对方胸口。
只听蓬的一声闷响,俄日和木猛地倒飞而出,口中鲜血狂喷。
见到这一幕,周围哗然一片。
俄日和木败了?
“怎么回事?”
“这达日阿赤竟然这么厉害!”
“俄日和木输了.”
金刀部落的人都看呆了,达日阿赤那一拳便将俄日和木给击败了,这是什么实力,难道这达日阿赤已经突破到武圣了吗?
实力相差如此悬殊,实在令很多人都不敢相信。
“有没有更强的人过来,我达日阿赤可以一个打十个!”达日阿赤抱着双臂,双目如炬,挑衅的望着金刀部落一群人,显得十分嚣张狂妄。
闷沉的声音响彻金刀部落上空,此话一出,瞬间激怒了不少金刀部落的勇士。
“哼,大言不惭,我们金刀部落的勇士可没有你想象中这么弱!”这时,人群中又走出一位身形魁梧的光头壮汉。
见到这人出现,金刀部落的人里面便沸腾了起来。
“是纳古斯,他一定能击败这个嚣张的家伙!”
“对,他可是咱们金刀部落力气最大的勇士啊!”
光头壮汉纳古斯龙行虎步走上前,来到达日阿赤面前,手掌连拍了三下。
然而,达日阿赤却是不为所动,似乎不把对方放在眼里,冷眼盯着对方。
草原上,一旦有人要挑战某人,都是要手掌连拍三下,施展礼仪,表示对对手尊重的。
然而达日阿赤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