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曦难得的放下一天不曾落下的打坐吐纳,陪着今后会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女人下山,逛遍了青云山方圆万里内的重镇大城,两名比大好河山更具万千风情的女子,流连在徽州的锦绣风光里。
佳人国色天香,所到之处,处处花开,倩影缤纷,天地也为之失色。
此景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
跟在她们身后的常曦笑容温柔。
他第一次感觉到这种名叫幸福的甜蜜滋味。
这两名女子,都曾和他生死与共经历风雨,彼此间的联系紧密而不可分,无论是莘彤还是青璇,他都愿意用生命去守护这两个他最爱的女人。
常曦见花丛中两位朝他招手,他一笑,快步走去。
神仙眷侣般的三人一路向南,在一处名不经传的青山绿水旁停下了脚步。
莘彤不是个喜欢刨根问底的女人,自她觉醒了在妖界中都算是一等一的阴凤血脉后,就对常曦有着近乎盲目的信从,这里青山绿水虽然景致不错,但比起上他们之前走过的大好河山终归相去甚远,但既然常曦在这停下了,那她也不会去多问缘由,她的男人假以时日可是货真价实的万妖之主,常曦的心思如何,可由不得她一个妇道人家左右。
这便是身为女人的智慧了。
相反青璇就不会去考虑这么多,与其说她是天生的风灵圣体,倒更不如说是金丝雀精转世,一路上缠着常曦叽叽喳喳好不欢快,她一脚蹚进冰凉的小溪里,荡起水花,她摇摇晃晃着扯过一旁常曦的袖子,雀跃道:“夫君,看你一路方向好似是奔着这里来的,为什么带我们姐妹来这里呀?”
入秋溪水冰凉,常曦笑着摇了摇头,“别着凉了。”
常曦提起青璇的手,将她牵出小溪,拿出一方绸缎蹲下身去,在青璇羞涩的注视下,将她那对秀气的莲足擦干水渍,再套上他之前在镇子里为她挑中的新靴子,他抬头看着青璇,又看向莘彤,脸颊上满是对故乡的思念之情。
“我带你们去见我父母。”
两名女子绝美的容颜上有难以抑制的惊讶和局促浮现,原来这里就是常曦的故乡?
上山的路并不好走,沿途至腰高的灌木丛旺盛葱郁,对于常曦这样的仙家中人,也只不过是一剑荡平的事。
但他没有这么做。
常曦甚至没用灵力护体,只用手轻轻拨开灌木丛,动作轻柔,像是怕力气用大了会伤到它们似得。
哪怕已是入秋,但依旧青翠饱满的枝叶划过常曦掌心,他闭上眼睛,深藏的记忆片段涌上心头,他依稀记得小时候和村子里的伙伴们在这里嬉闹捉迷藏,别人当鬼,他就每次都猫着腰躲在这里,从来没被鬼找到过,屡试不爽,后来索性被小伙伴们戏称是“永远不会被鬼抓到的人”。
指尖与叶尖分离,忽有一阵风吹过,灌木被风压弯了腰,叶尖再次缠上常曦的手指,风声呜咽,像是不舍他离开。
只一瞬,他就湿润了眼睛。
拜别了那片有了一丝灵性的灌木丛,踏过小时候经常躺在上面数星星的青草地,拨开繁茂枝叶,视野豁然开朗的山崖边,两座坟墓就这么映入眼帘。
尽管之前已经有了心理准备,莘彤和青璇此刻还是忍不住喘不过来气来的窒息,心中刺痛,蓦然红了眼眶。
常曦走到两座坟前,拔掉墓碑上长出的野草。
他亦如当年那样,慢慢矮下身子,坐在两座坟前。
“爹,娘,当年我说要去修仙,现在我回来了。”常曦轻轻说道,一只手轻轻抚摸上纂刻着爹娘姓名的墓碑。
“爹,娘,你们别怪孩儿这么多年才回来这一次,实在是因为孩儿觉得,既然要回,就要衣锦还乡,既然决定了踏入修仙界,不混出个样子那就没脸面回来。”
常曦嘴角泛起温柔,“娘,您之前不是一直期盼着我出人头地吗?现在我在青云山摸爬滚打好几年,如今也算混出了个人样,整片九州修仙界的年轻一辈,除了北域昆仑的首席之外,已经再也找不到能在孩儿手下撑过几回合的人了。”
“爹,你不是经常和我说,咱们男子汉大丈夫的一世,不就该当得顶天立地吗?我一直没忘,好几次孩儿差点被别人打死,我都没有做那软骨头的狗去摇首乞怜,因为我知道那种事只要做过一次,我这辈子就再也挺不直脊梁骨了。”
常曦垂下脑袋,似乎不愿让父母看到他此时的猩红双眼。
“爹,娘,魔族的血海深仇,我一定会报,待我修为再高些,我会踏平北域外的魔族,让整个魔族给二老陪葬。”
整座山崖喧嚣的风儿化作无情凌冽,让人遍体生寒。
良久,风停,常曦抬起脑袋站起身来,露齿笑道:“这次回来的,不只是我一个人,还有两个马上就要嫁入常家的女孩子,我特意带她们来见过二老。”
常曦朝身后的莘彤和青璇招了招手。
自古婚前见公婆对于女子来说,那就是顶格的天大事情。
在青龙潭边能够直视群妖而不惧的莘彤,此刻脚下却是紧张到打起了摆子,前脚绊后脚,她心中除了紧张就是懊恼,心想着怎么当初就没让红袖峰主多教教这方面的事。
莘彤殊不知红袖与段云飞结成双修伴侣时,两人已经是化神境大能,各自仍是ròu_tǐ凡胎的双亲,哪里经得起沧海桑田的时光蹉跎,早已老死,自然也就不存在见公婆的说法。
青璇也好不到哪去,诚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