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笔录时间很短,即使听到为我做笔录的警察告诉我刚刚见到的某些事情或者人有可能牵扯进某些案子的时候,我能给出的回答仍是寥寥无几。首先,我并没有过多地在意被叼走拖鞋的男子的样貌,给不出嫌疑人画像;其次,虽然是我打电话报警,但是我只是按照大叔所言,并没有真正看到什么,所以也提供不了所有用的线索,只能是大致回想了一些我看到的情景。我的笔录很快就做完了,坐在楼道的长椅上等在另一个间屋子里的大叔录完笔录。
大叔从笔录室里出来的时候,已经过了将近一个小时,我也从刚开始莫名其妙的状态恢复过来。虽然大叔人半个身子已经踏出笔录室的大门,但他的嘴里依旧和一同出来的警察说着什么。这警察是刚才接到我们报案时出现场的那位警察,40岁上下,脸色有些疲惫。他对大叔指了指我的方向,大叔看到我立刻转身朝我走了过来,先开口道歉:“抱歉,刚才把你吓到了。”
“没关系。”我摇摇头,以为能够离开了,刚想站起来,却发现大叔又转过身和那位警察聊了起来。听大叔和警察聊天的语气,感觉这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很熟悉。
站在他身边的警察和大叔说完话微微对我点了点头便侧身离开了。
“到底发生什么事了?”我估计一时半会儿是离开不了的,所以索性问起了大叔刚刚在大胖带我们去的地方发生了什么事情,“刚才帮我做笔录的警员姐姐告诉我发现了大量的血迹。我想知道是怎么回事。”
大叔想了想才低声回答:“我觉得是有人遇害了。”
我吃了一惊,瞪大眼睛像大叔确认这件事情的真实性。
大叔点点头:“虽然没有明确表明有人遇害,毕竟除了血迹,目前为止没有发现受害者或者受伤的人。但是我看过那摊血迹,以我的经验来说,那么大的失血量对于人来说已经不单单是受伤那么简单了。”
听完大叔的话,我突然有些紧张,战战兢兢地问道:“大叔,您看到的自己只集中在一个地方么?”
“怎么?”大叔皱眉。
我指了指大胖的爪子,它的前脚掌上沾着一些血迹,刚才慌乱之中我并没有发现,只是后来在楼道里等大叔的时候,我才注意到大胖前脚掌毛发上沾了血迹。一开始我以为是大胖自己弄伤了脚,本想帮大胖做临时包扎,却在仔细查看后发现大胖并没有受伤。还在好奇的时候,听到了大叔的话,又联想到联系刚才为我做笔录的警员对于案发现场的描述,我开始怀疑大胖脚上沾的应该是案发现场的血迹,所以我才会问大叔那些即使都只存在一处。
大叔看到大胖脚上的血迹之后也是一愣,他又皱着眉头回忆了一会儿之后,立刻神情严肃地找来了刚才的警察。那位警察叔叔在看过大胖的爪子之后便带大胖去了另一间办公室。
大叔看出了我的紧张,出言安慰道:“别着急,他们只是去采集一下大胖的毛发用来做个化验,一会儿就把大胖送过来,别担心。”大叔说话时视线一直停留在大胖被带离的方向,我知道他比我还要紧张。
在等大胖化验回来的时间,我和大叔再次聊起了案发现场的情况,而大叔再一次对我说了抱歉:“没想到去一趟便利店,还把你惹到麻烦里去了。本来不想掺合这种事情,可是后来觉得非常不对劲,就想去看看情况。不过多亏了长心眼去看了情况,否则都不知道在大胖叼来拖鞋的地方出了那么大的事情。咱们看到了那个男人的样子,虽然不确定他是不是真的和那里的血迹有关系,但为了安全起见,咱们还是报警最好。因为你也不知道那男人是不是真的和那摊血迹没有关系。”
“所以这件事情要怪大胖乱叼东西惹麻烦了?”我撇撇嘴,也看向了楼道的深处。
大叔耸耸肩:“叼东西回来是狗的天性,不能怪大胖。要怪只能怪我非得带你去买夜宵。刚才老冯还问我,啊,老冯就是刚才那个给我做笔录的警察,是我的老朋友了。他还问我为什么自己饭摊的还要到别的地方买夜宵吃。我把今天的情况和他说了,他责怪我自己一个人有菜有饭的吃的热闹,却让一个帮厨的小姑娘拿鱼汤拌饭凑合。对于他这样的指控,我真是百口莫辩啊。”大叔说到最后不自觉地带上了委屈的口吻。
因为大叔的可以卖萌,让我的心情稍微有些放松,我拍了怕他肩膀:“你没有和他说我还挺喜欢吃鱼汤拌饭的?”
“那种我我怎么能说的出口啊。”
听到大叔的回答我笑了起来,突然想起一直盘旋在脑海里的问题:“对了,大叔怎么觉察出来那个被大胖叼走拖鞋的人不对劲的?”
大叔有些不屑一顾地冷笑道:“你不觉得在这个季节夜钓很奇怪么?”
而我则摇了摇头:“夜钓是什么?夜晚钓鱼么?有什么奇怪的?”
此时大叔才意识到,我之所以一直是懵懵懂懂的状态,主要是因为我根本没有察觉出来事情的微妙。了解情况的他耐心地和我解释起来:“很少有人会在春天夜钓。因为春天是最适合白天钓鱼的时节,春天白天的暖阳讲气温和水温调节到了鱼儿最适合到浅水区或者浮上水面觅食,所以几乎所有人垂钓都会选择在白天。你之前说的‘跳?’也是这个原因。但是夏天则是恰恰相反,有一种说法是‘夏天到鱼难钓’,夏天的时候,太阳太过毒辣,晒的水温很高,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