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七章:明末官制
在这种情况下,朝廷里面的六部就显示了它们的作用了,他们每一个都是各自其职,都有具体自己的工作。
明朝官制,即明朝官吏的选任制度,是明朝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明朝官制分两部分,选官制度和任官制度。明朝官制分为中枢、地方、军事官制三部分。为了加强皇权,明太祖朱元璋废除了沿用已久的三省制,亦罢宰相职,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明首创的内阁则成为六部之上的中央最高行政机构。地方官制,明朝共设省、府、县sān_jí行政机构。军事官制,明朝设锦衣卫,武官第一次掌有监察百官万民之权。
明朝内阁,为明成祖首先确立。乃是明朝1402年建文四年至1644年崇祯十七年的皇帝咨政机构,此后权力逐渐增大,后形成为明朝行政中枢。内阁辅臣的人数为一人至七人不等,辅臣奉使出外办事,多自称阁部。明太祖废除宰相。起初,内阁大学士只具有顾问身份,皇帝为最终决定的权力,而大学士很少有参决的机会。到明仁宗、明宣宗时期,大学士均因有太子经师的恩情,而得以累加至太子三孤身份,地位日益受尊崇。宣宗时期,朝廷事无大小,宣宗均悉数谘询大学士杨士奇的看法而决定。
朱元璋攻下集庆路今南京时,设行枢密院,由自己担任。又设诸翼统军元帅府。后罢枢密院,改设大都督府,以朱文正为大都督,节制中外诸军事。下设司马、参军、经历、都事,又增设左右都督等。吴元年因防权重,废大都督不设,改以左右大都督为长官。洪武十三年,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中、左、右、前、后,“分领在京各卫所,及在外各都司、卫所”。五军都督府每府各有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佥事及经历、都事等官。都督府都督等官,后渐变为空衔。统兵之官,加总兵、副总兵、参将、游击将军、守备等衔,始有带兵之实权。
在京各卫,称为京卫。京卫有上直卫、南京卫、北京卫等,各设指挥使司,有指挥使正三品、指挥同知从三品、指挥佥事正四品等官。京卫又设镇抚司,有镇抚等官。上直卫的亲军指挥使司有二十六个卫:锦衣卫、旗手卫、燕山左卫等。其中锦衣卫名为宿卫扈从,实则假侦事之权。
在外各省设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为一省之军事总机构。明朝在全国设十六都司,除十三省外,辽东、大宁、万全等地亦设有都司。有都指挥使正二品、都指挥同知从二品、都指挥佥事正三品等官。
于各地设卫所,卫下辖千户所,千户所下辖百户所。各卫、所皆统属于都司;都司又分隶于五军都督府。自卫指挥以下,官兵多世袭。
六部:
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按顺序
六部各设尚书一人,直接对皇帝负责,尚书之下有左右侍郎副部长、郎中司长、主事
等。
吏部:负责官吏的管理,考核,升迁等
户部:有十三个司,分别管理各地的收支与报销
礼部:主管国家凶吉大典,教育与考试,招待外宾,宴劳功臣等
兵部:管理天下军政军令由五军都督府管理
刑部:管理天下刑名。
工部:管理建筑、后勤、水利、制造等
六科:
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每科设督给事中正七品、左右给事中与给事中从七品。
给事中品级虽低,权利很大,皇帝交给各个衙门办理的工作由六科每五天注销一次,如果有脱拉或者办事不力的,六科可以向皇帝报告。六科还可以参与官员的选拔,皇帝御前会议,审理有罪的官员。最为重要的是六科有封还皇帝敕书的权利,皇帝的旨意如果六科认为不妥可以封还,不予执行。
督察院:
直属于皇帝的监察部门
下设左右督御史正二品、左右副督御史正三品、左右佥督御史正四品
再往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分管每个省的检查工作当时中国分十三个省十三道监察御史与直属于皇帝的六科给事中统称“科道“属于言官范畴。
五寺:
五寺是五衙门的简称,包括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
大理寺:相当于今天的法院,是全国最高上诉机关。与督察院、刑部构成了三法司。
太常寺:主管祭祀
光禄寺:主管宴享
太仆寺:管马
鸿胪寺:管招待外宾
6、詹士府:
詹士府是负责辅助太子的机构设正三品詹士一人,正四品少詹士一人,正六品府丞一人
詹士府设左右春坊,司经局,主簿厅
7、太医院:
太医院是管理宫廷及贵族诊断,制药的,设正五品院使一人,正六品院判二人,正八品御医四
人,从九品吏目若干人。
8、翰林院:
相当于现在国立大学,干部学院等的综合,翰林院的首长称为翰林学士正五品,侍读学士两
人,侍讲学士两人从五品,侍读、侍讲各两人正六品,修撰从六品考中状元后就会
被授予此职位。编修正七品榜眼、探花考中后就会被授予此职位。
地方
县:助手有县丞、主簿。县丞协助知县管理县政,主簿管全县粮税、户籍。水浒中宋江上山前好像就是县丞一职。
州,最早出现在西汉。汉武帝把全国划分成了13个监察区,称为州,州的长官叫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