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是慷慨的,四个孩子的欢声笑语不时回荡在凤尾山中。这里也洒落着无数野兽和猎人的鲜血,见证了一次次收获的喜悦。凤尾山,养活了山下无数的村民,可是又有几个懂得感恩呢?
光阴似箭,当年的孩子出落成翩翩的少年。张福生已经十岁了。这几年,他并没有放弃难受的体能训练,只是在大山某个角落偷偷的进行。也许是继承了父亲的谨慎,他并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的一切。
“阿生,明天还在这儿碰头,别忘了带好工具呦。”其他三个少年在村口向张福生告别。
当年的四个孩子,如今都长大有了力气,开始担起家庭的责任。每天清晨和傍晚他们都要去山中砍柴,白天则一起跟在大人后面学习并帮忙捕猎。捕猎的经过,就是少年们最快乐的时光。
第二天清晨,少年们在村口集合。
李震一袭青色长衫,戴着四方冠,的确是个书生模样。他父亲读过不少书,教过他一些礼仪,李震挺喜欢,学起来也快,气质变的越来越好。
孙玉德则是普通的黑裤黑褂,几年时间,也许是少年的腼腆,他变的有些沉默,只有和朋友们在一起的时候他才放得开。
公孙笑穿着结实的麻布裤,上身只随意披着一件兽皮坎肩,强壮的肌肉隆起,仿佛是个成年人。他腰间别着一把瘦长带血渍的刀,既能砍柴,又能捕杀野兽。
张福生则是一身白色长袍,脚蹬一双银色蛮靴,腰间特制的口袋插着两把匕,一大一小,和父亲的同一制式。虽然他年纪最小,反而是长得最英俊的一个。
“好长时间没一起玩了,今天咱们四个去打猎吧。本事咱也学的差不多了,今天练练手怎么样?”张福生道。
“好主意!凤尾山常打猎的地方咱们闭着眼睛都知道,这次就往深处走走。要是咱哥几个能弄死大点的野兽,回家也有面子啊,哈哈!你们说是吧。”公孙笑赞同道。
“我没意见。”孙玉德也附和。
“要是练手还是在近点的地方好,万一有大型野兽窜出来……别出啥危险。”李震一皱眉头。
“哼!能有啥危险?这么胆小能干成什么事!书呆子,怕危险你就别去了,咱们走!”公孙笑有些不满。
“唉……别……我跟你们去就是了。”李震无奈一声,只能快步跟上队伍。
仲春时节,绿草吐香,有些野花早早开了,各种野兽的出没变得频繁。欣赏着美丽的山景,沐浴在阳光下,四人的脚步格外轻快。不知不觉,他们来到了一处空阔的草地。
“哎呦,你们谁还记得路,我有些迷糊了。”公孙笑道。
“放心吧,每隔一里我就用箭矢刺穿一棵小树,箭头指着的就是刚才来的方向。迷不了路的。”张福生道。
“那就好,说实话我现在不看太阳已经分不清方向了。”李震有些惭愧。
“早晨没吃饭呢,我有些饿了。”孙玉德道。
其他三人也是同样的情况,决定找点东西垫垫肚子。
四人分头行动,专门搜寻小一些的野兽。
“快过来!这有个兔子窝!”公孙笑高兴道,“快找找其他地方!狡兔三窟,都仔细点!把洞口都找到,哈哈,有兔子肉吃啦!”
约一刻钟,四兄弟在附近6续现了五个洞穴,每个洞穴周围的野草都十分茂盛。
公孙笑在其中一个洞口设好圈套,然后与兄弟们守住剩下的洞口,捡来一些干柴,淋上点水,开始点火。“好浓的烟,不过,越浓越好,哈哈。”公孙笑使劲往洞穴里扇风,全然不顾已经乌黑的脸,“兄弟们,加把劲,一会就吃烤兔子了!”
其他人照做,不一会儿,在设好圈套的洞口就有长耳兔逃出来。“公孙老大确实有几分能耐。”张福生瞥了一眼圈套中的长耳兔,已经有六只了,不禁暗暗赞叹公孙笑的本事。
“差不多了,咱们吃兔子去!”公孙笑大喊一声,停下手中的动作,熄灭了火种,开始和兄弟们做准备工作。
在一条小河边剥好兔子,公孙笑送给兄弟们每人一张毛皮。“谢谢公孙兄,可惜了,如果是秋冬季节,这张毛皮也能卖一个银币。”李震惋惜道。
“可不是呗,不过咱现在的任务,就是吃兔子!其他的先别说了!”公孙笑笑得很灿烂,同时满怀希望地看着孙玉德。因为孙玉德喜欢随身携带佐料,而且他的烧烤手艺的确出彩。
长耳兔很肥,烤着火甚至有油留下来,撒上盐和其他调料后便出“辟剥辟剥”的声响,香气弥散在整片草地上。
四兄弟大吃大嚼一番,直呼过瘾。吃饱了,便躺在草地上闲聊起来。
“玉德兄的手艺真是没说的,要是天天能吃上这么美味的烧烤那该多好!”李震依旧回味着烤兔肉。
“行了,从吃饭开始就夸我,我都臊得慌。”孙玉德有些无奈。
“嘿嘿,好吃当然要夸了。行了,不说这个了,三位哥哥,咱们准备打个什么样的野兽,你们心里有谱吗?”张福生问道。
“这个……呃……我想的是捉一只尖齿羊,它体型够大,不过就是跑的太快,而且逼急了还会咬人,那要一口下去……”公孙笑有些犹豫。
四人都开始思考目标,第一次行动,一定要够面子,所以要有点难度,但……也得保证安全呐。
四人正沉默,忽然听到一阵嘈杂的“咕咕”的叫声。
“野山鸡!”四人同时激动道,“最好能活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