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有些遗憾,但是仍旧鼓掌表示赞同。

张进忠抬了抬手,待百姓们安静下来后,接着宣判,道:“王氏拐卖良家女童,并参与残害尹素素和王羽晴一事,判处坐监十年,立即执行!

陈氏虽未参与拐卖王羽晴一事,但对于尹氏兄弟残害尹素素一事知情不报,犯了从属之罪,判处坐监两年,立即执行!”

处置完了尹家众人,张进忠再次看向惴惴不安的黄天富夫妻,道:“黄家镇员外黄天富与其妻刘氏,在明知王羽晴未死的情况下,仍旧狠心将之与其过世的幼子同封一棺,实乃犯了草菅人命之罪。

本官看在最后尚未酿成人命惨案的份上,判处黄天富坐监五年,刘氏坐监三年,立即执行!”


状态提示:第35章 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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