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吗?”方明站在我的身后,盯着镜子问我。
“好看吗?”我转头对着他问,既然是他付钱,怎么说也要征询下金主的意见。
“我觉得还不错,要不,就它吧?”
“好。”我把眼镜摘下来递给服务员,她开心地接过去说拿一副新的给我。
方明去旁边买单,我悄,不过是一副墨镜,居然抵了我半年的房租,成了我全部家当中最值钱的东西。
方明买过单过来把盒子递给我,我十分真诚地说了声谢谢,他说,客气什么,不过是一副眼镜。
我瞬间悟出一个道理,钱对人来说不过是个概念,有钱人的眼里它是一个眼镜,没钱人的眼里,它就是一叠钞票,它究竟是什么,取决人的身价。
正值秋装刚刚上市,新款出道每一件都贵的吓人,跟他不过逛了几十分钟,瞬间就花了两万多,他问我还想要什么,我摇了摇头说,什么都不要了。
他的大方已经超出了我的预料,他早就看出他比陈凯还有钱,只是没想到能这么舍得为我花钱,这真让我有点让我受宠若惊,
离开商场,他看了看手表,说差不多了。
我问他准备带我去哪儿,他把购物袋放在后座,发动了车子,说去跟朋友吃个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