锣鼓喧天,披红喜庆的车队,吸引了沿途的不少人的注意。
众人都伸长了脖子,朝着这边瞧来,如此大的阵仗在归墟大城之中也是少见。
“这么浩大的迎亲队伍?
是哪家大户人家小姐出嫁?
还是哪家的富贵公子娶亲了?”
众人见了这迎亲队伍,也纷纷倒吸一口凉气,从街头到街尾,竟有不下百人,有专人沿街发放喜包与喜糖,惹来许许多多的孩子拥抢,热闹非凡。
“看着迎亲队伍是往东方城主的府邸去了,咦?
没听说过东方城主还有个女儿啊?”
“怎么回事,难道是东方城主的哪位儿子娶亲?
可这是迎亲队伍!”
众人一头雾水,尤其是看到这一行迎亲队伍,竟往东方府邸开去,更是好奇起来。
也正是这一份好奇,让不少人都开始关注这一场婚礼,因为谁都想知道,这到底是谁家的婚礼,如此大的排场?
“快看,新郎官,你们谁认得是哪家的公子?”
而高头大马,胸前佩戴大红花,走在队伍最显眼位置的新郎官,当然就是焦点中的焦点。
当别人不知道迎亲队伍是哪家的时候,往往只要看到了新郎官,便能知道这事谁家娶亲了。
只是这一次,不少人看到那意气风发的英俊年轻人的时候,也不由倒吸一口凉气,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时语塞。
因为根本就没人认识!这也难怪,东方府邸所在的地方,乃是归墟大城的中心位置,能住在这附近的,不是祖上蒙荫,就是大富大贵。
而岱斐本就是城外的寒门士子,本来就与这些“城里人”没什么交集,这些人不认识也很正常。
但这时候,就体现出林轩手段的重要性了。
只听见人群之中,有人高声道:“我知道此人,此人乃是四年前,在归墟大比上,一鸣惊人的青年才俊,寒门士子,岱斐!”
此人点明岱斐身份,话音未落,立刻在另一边,又有人高声附和:“不错,我见过此人,当真是君子。
因得罪了大族老的长孙,为了避免母亲也受到牵连,毅然离开归墟磨砺。”
有人高声道:“如今已是三年过去,衣锦还乡,不仅锻炼出了一身好修为,更娶了娇妻,结识了东方城主这等豪杰,荣归故里,当真不愧是我归墟氏族的青年才俊!”
立刻又有人接道:“今日乃是岱斐公子娶亲的日子,如此排场,整个归墟大城也找不出几家,足以见这位公子的手段和人脉!”
有人高声附和:“是啊,此子日后一定前途无量,平步青云,成为归墟氏族青年一代的翘楚,指日可待!”
几人高声渐落,但却在每一个人心中,都留下了一个不可磨灭的印象,也让所有人都知晓了,这一场盛大婚礼的主角,便是寒门士子的青年才俊——岱斐!寒门士子,衣锦还乡,君子之风,得罪过大族老长孙……这些关键词,足以吸引任何人。
“这点子是什么人想出来的,简直绝了!”
就连东方未明听到这几人的话,也不由眼皮猛跳,心中大呼厉害与无耻。
“还能是谁,肯定是林轩大哥!”
巧语捂着嘴偷笑,众人之中,除了林轩大哥有这样的机敏,其余众人,岱斐早就因婚礼一事,不可能分出心思。
而胖子也因婚礼的事情忙得焦头烂额,至于甲武这傻大个,林轩说一他绝不会说二,更不可能使出这样的计策。
而众女又都在东方府邸,没有参与策划这种事情的机会,如此看来,也只有林轩能想出这般绝妙的点子。
“林兄果真是个妙人儿,这般绝妙的点子,短短几句话,立刻就能让所有人都知道岱斐兄的名字,远胜一场归墟大比!”
东方未明连连点头,深吸一口气,对林轩也佩服不已。
“就这几句话所营造出来的气势,恐怕是谁也想不到的,单单是这个主意,就价值百万金!”
东方未晞也点头,他满面红光,显然对于林轩这样的手段由衷佩服。
只消几句话,立刻让一个人的名字,传遍整个归墟大城,这是什么样的手段与思维?
若是告诉那些苦于成名的青年才俊,有一个办法能让他们迅速成名,别说百万金,就是千万也有人肯出!这造势所打出的知名度,远比什么归墟大比要来得猛烈得多,也一下子就让岱斐这个昔日的青年才俊,寒门士子,一下子重新回到众人的眼线之内。
这一招,不可谓不绝妙!“林兄,真有你的!”
胖子用胳膊肘捅了林轩一下,佩服得五体投地。
因为婚礼与迎亲队伍,都是胖子安排的,所以一开始对于林轩的这个提议,胖子其实并没有放在心上。
这也难怪,安排几个人混在人群之中,喊几句话,就能让一个人的名字,在短短半个时辰之内,传遍整个归墟大城?
胖子是怎么也不肯相信,不过林轩的吩咐,他也不敢怠慢,到底是安排了几个人,把林轩写给他的纸条塞给了那几人。
这些纸条连胖子都没看过——他太忙了,所以当他听到队伍里那些人喊出的话时,也立刻明白了林轩写了什么。
此时迎亲队伍还未归来,岱斐的名字便已是街知巷闻了,足以见林轩这一招之巧妙无敌。
“这叫营销,我们那边搞商业的,都会这招,只要造势造的好,一坨屎也给你卖出黄金的价格。”
林轩笑了笑,摇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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