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成合同是这样的情况,而买断合同,作者更是完全没有话语权。
简单来说,九成九以上的网文作者,但凡签订合同,那就是对版权没有处置权的这样一个情况。
这一点,简单来说,算得上是霸王条款。
但是所有的新人,甚至所有大神级别以下的人物,也是只能签订这几种合同。
你要是自己想要全版权,那就用驻站分成的合同形式啊。
驻站分成,是这样的一种合同形式。你在网站上传作品,网站也不是完全不可能给推荐位。最后的订阅、打赏之类的情况,你有分成权。版权也都是你自己的,网站对这样的版权,没有处置的能力。
看起来好吧?简直各方面条件都是倾向于作者方向。
但是事实上的话,除了真正的级大神,也就只有什么都不懂的萌新,拿着自己准备了好长时间的作品,对自己的作品极其满意,觉得自己肯定能一书成神的萌新,才会选择驻站分成合同的情况。
很简单的道理,真正优秀的作品,版权部分的收益,才是大头。
同样水平的作品签订驻站合同,对网站来说,收益本来就要差很多。所以在同样的小说水平的情况下下,网站当然是优先把更好的推荐位,给那些签订买断合同的作品,其次才是分成合同的作品。最后才是驻站分成的作品。
简单来说,除非真正的大神,普通作者的驻站分成合同,几乎就是在签订合同之后,完全没有推荐位这样的一种情况。
大部分作者为什么找小说网站布自己的作品,而不是直接拿着稿子,去找出版社,让出版社帮忙出版?
就是因为,网络小说网站这些地方,确实有着相当多的优势。
说到底,普通作者拿着自己当宝贝的作品,想要通过现实里的渠道成名,难度不是一般的高。能直接通过这样的渠道成功,你其实就已经不是一个普通的作者了。
就算以前没有过写网文的经历,在了解了网文界那些基础的情况之后,很快,就能成长到起码小神级别。
说到底,能够一书成神的作者,总共有几个。绝大多数的作者,还得是先从底层熬出来。
一开始就想走现实出版这条道路的,绝大多数情况下,也就是自己花钱印上几百本送朋友,算是完成自己的一个作家梦。
但是通过小说网站那些推荐位的推荐,才有可能在你自己已经成为大作者之前,让更多的人,知道自己的作品。
慢慢地,越来越多的人跟着看你的作品,你才能真正的成长起来。起码多了不说,先混个普通合同,能有两三千的月收入,就算是值得坚持下去了。
两三千月收入的网文作者,想要通过现实渠道成名,能力上,其实还是远远不够的。
所以,还是在网文界慢慢熬,慢慢把自己的写作水平提升起来,才有真正成功的可能。
所以简单来说。也别怪人家网站拿出这样的霸王合同,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的作者,刚入行的时候,还是需要人家网站的补贴的。
不是这些网络小说网站,在作者水平其实还远远不够的时候,就给网文作者,提供起码先能养活自己的收入。绝大多数的作者,根本是不可能坚持下去的。
徐清上一世,就是当网文写手的,所以对这些情况,很是清楚。
版权分成合同,说到底,其实是人家网站给新人作者提供的一条道路。而且对于绝大多数作者来说,没有人接小说网站的渠道,想自己把版权卖出去根本没那么容易。
你自己全版权,不借助网站的渠道,就算是比较优秀的作品,能卖三十万的版权,就已经很是不错了。
如果是人家小说网站,人家网站有着自己的渠道,说不定就能把版权卖到八十万的价钱。
你自己卖三十万,但是人家网站帮你专业化的把版权分割出来进行对口贩卖,最后拿下八十万。八十万就算是分成比例,也是四十万收入。你说哪种情况更加合适?
所以对于非级大神作者来说,和网站签订分成甚至买断合同,根本就没有那么多需要纠结的地方。
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从一开始,徐清就对这样的情况,没什么排斥的。
明知道华宇中文网这里,给过来的是版权分成合同,但是徐清还是让曾雨柔签订了。
因为很简单的一个情况,所有的网站,都是这样类似的情况。一个之前根本没有多大人气的作者,想要一开始直接就既拿全版权,又接受网站推荐位的支持。
不是几乎不可能,其实就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
而当时的时候,徐清确实需要借助华宇中文网在人气方面,可以给提供的帮助。
而曾雨柔下一部的作品,其实就不用这么纠结了。以打出来的人气,曾雨柔完全就可以要求自己全版权的情况,上一世那些极少数的大神普遍也都是这样的情况。
而且事实上的话,网文作者,其实也不是完全没有对版权做出掌控的可能。
最基础的办法,就是先成神,成神之后,下一部作品,也就可以要求自己掌握全部版权了。
而就是不成神,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
刚刚完本的时候,你也可以主动和找网站自己买断自己作品的这一部分版权。
说实在的,反正是个赚钱,卖给谁不是卖?
在作品还没有来得及火爆起来之前,花钱把版权掌控在手里,也不是不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