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嘛,暂时还不清楚。”沈长浩困乏难耐,连连地打着呵欠,“左右尾巴已经露出来了,任它把头埋得再深,也不过是拽一把的事儿。
王爷放心吧,很快就能知道那是只什么妖了。”
凤康点了点头,又冷笑道:“柳家空有一座门庭,自柳大人之后,再无有才能有抱负之人,不过是作为穆家的附庸苟延残喘罢了。
一群拾人牙慧的奴狗之辈,也敢把主意打到本王的头上,我看他们是嫌日子过得太舒坦了。”
“他们不是嫌日子过得太舒坦了,而是想过得更舒坦。”沈长浩闭着眼睛调侃道。
凤康不以为然地哼了一声,“尽管是只苍蝇,可总在眼前乱飞乱叫,也烦人得很。尽快查清楚他们的目的,之后再说怎么处置。”
“明白。”沈长浩漫不经心地应了,掀开艰涩的眼皮,促狭地瞄着他明显睡眠不足却容光焕发的面容,“王爷,昨夜可销~魂?”
凤康心中道了句当然,那软玉温香他可是肖想多年了。从前碍于她的闺誉,不敢越雷池半步。如今已成夫妻,再无顾忌。
可以细细抚摸每一寸肌肤,肆意描画每一条曲线,尽情欣赏青丝散乱、媚眼迷蒙的风情,更能与之琴瑟和谐,体验灵与肉相结合的绝妙滋味。
自是销~魂的!
只不过这种种的感触是他的专属,怎么能跟别人,尤其是沈长浩之流分享?
“与你何干?赶快滚回房里睡觉去吧。”他没好气地甩过来一句,便扔下好友径直出了门。
沈长浩扭头,目送他背影消失在门外,不无怅然地勾起唇角,“的确跟我不相干。”
以前或许还有那么一点点相干。从今以后,便再无丝毫干系了。
洗了个热水澡,叶知秋感觉身上酸痛减轻了不少。而那些大大小小的淤痕沾水受热。颜色由青紫转为殷红,看起来愈发触目惊心了。
桂粮进来的时候,刚好瞧见她脖颈上的两处红印,大惊小怪地叫了起来,“王妃您这脖子是怎么了?是不是被虫咬了?要不要叫太医来给您瞧瞧?”
“瞧什么瞧?”小蝶一把拉住她,不由分说拖出门去。“你跟我出来。”
也不知道两个人在外面嘀咕了些什么。总之桂粮回来之后,对叶知秋脖子上的红印视而不见,只字不提。可老是趁她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打量。
一旦被她发现,就像做了什么亏心事一样,红着脸,慌慌张张地移开视线。
对此,叶知秋只能无奈地笑笑。
幸好现在天凉,衣服穿得多,用层层的衣领勉强能盖住。露出一点晕痕。用粉遮一遮,便看不出来了。否则顶着这样的记号入宫,还不知道被人怎么说闲话呢。
刚刚收拾停当,凤康就进了门,“怎么起来了?时辰还早,为什么不多睡一会儿?”
不等她回话。便用双手捧住她的脸细细打量。“嗯,气色不错。”
叶知秋忍不住瞪了他一眼。“你从哪里看出不错了?我差点儿就爬不……”
她话说到一半住了口,耳垂跟着变红了,凤康眼尖瞧见了,便忍不住低声地笑了起来。见她面上露出怒意,赶忙收声,“我不笑了,你别生气。”
叶知秋并不是生气,他昨天晚上做得的确有些过火了,可她不也意乱情迷,瘫软如泥,任他折叠摆布了吗?两个人在床上痛快完了,没有理由把责任推给一个人。
不过是被他的嬉戏之言撩拨出了埋藏在心底的窘迫,为自己一夜放纵感觉羞恼了而已。
他给了台阶,她便顺着下来了,转了话风打听道:“小蝶说你一大早就被沈公子叫走了,到底是什么急事啊?”
“也没什么。”凤康心不在焉,拈起她一缕沾染了水汽的头发,一圈圈地绕在手指上,“昨天那个当街拦截花轿的田济生死了。”
“什么?”叶知秋吃了一惊,“都死人了,你还说没什么。快跟我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新婚的第一天,凤康实在不愿跟她说别人的事。将沈长浩查到的消息,以最简练的语言跟她讲了一遍,又唯恐她追问一样,强调道:“这些事瀚之自会处理妥当,你就不要劳神了。”
叶知秋岂会不明白他什么心思,无奈地笑道:“好,我不劳神,我再多问一句行吗?”
“你可以再问两句。”凤康很大度让步。
叶知秋嗔了他一眼,也无心再说笑,肃了神色问:“叶咏夏怎么样了?”
“据瀚之打探来的消息,叶思远非常识趣,昨天事发之后,就连夜把人送走了,说是要送到赤荆府一个远房亲戚家养病。”凤康对叶咏夏没有半点好感,说这话的时候语调淡淡的。
叶知秋知道赤荆府是流放之地,偏远寒苦,消息不灵。那边的百姓多半是有前科有案底的,女人不愁嫁,男人却很难娶。因而那些失德犯错,在家乡不好许亲的女子,往往会被送到那边去嫁人。
当然也不是随随便便就送过去了,一般会想方设法托了熟人或是熟人的熟人,选个人品家底都还过得去的男人。几年前,梅香就险些受到这样的待遇。
虽说赤荆府那些前科犯并不都是无可救药的坏人,去了也未必找不到好姻缘,不过以叶咏夏那自命清高的性子,让她背井离乡,嫁给贱民,只怕比死还要难受。
这大概就叫自作孽吧?
凤康见她蹙着眉头怔怔出神,有些不悦地扳过她脸,“这一早晨,你只顾关心别人,倒把我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