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听到了……”马振宇一个劲摇头:“这个红番鬼得很,如果我不掏点好处,不会去干掉任侠!”
“想让任侠去死还不容易!”罗文章轻蔑的一笑:“我不是告诉你了吗,就没有红阎摩不能杀的人!”
“那么你为什么不让红阎摩直接干掉花背荣?”
“我要的不是花背荣死,而是后港市场。”罗文章回答道:“后港发展了这么多年,内部已经有了一整套成熟的体系,花背荣手下也有完备的人员组织。就算花背荣死了,马上会有人上位,肯定还是不会甘心被我吞并,那么你说我杀花背荣意义何在?”
“我的想法跟你一样。”马振宇非常坦诚的告诉罗文章:“我要的是控制整个和宏利,这意味着我必须用合法的途径当上坐馆,一切都是合乎洪门几百年来的规矩。我如果直接干掉老鬼华,当不上坐馆。同样的道理,我如果直接干掉任侠,也不能控制任侠的地盘和生意,反而还会遭到任侠手下的反击。所以,我必须挑拨红番和任侠之间的战争,让他们两个互相残杀,我才有机会逐步收编他们两个的生意和地盘。”
“妙计!”罗文章冲着马振宇一挑大拇指:“看起来我跟你合作是对的!”
同一时间里,在任侠那一边,红番兴冲冲的汇报:“那五条街,我早就想弄到手了,没想到这么快就到手了。”
别佬文笑着问任侠:“任侠你是不是应该去死了?”
“好啊。”任侠吩咐红番:“明天晚上就动手。”
“一如既往呗!”红番笑着问:“就跟文哥那样?”
“没错。”任侠同样是笑着说了一句:“动手吧,快来杀我!”
别佬文意味深长的说道:“等到任侠死了,这场战争就会变成马振宇和老鬼华之间……其实,大家都狠精明,玩的都是借刀杀人,只看谁技高一筹。”
“是这个道理。”任侠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不过,想要挑拨马振宇和老鬼华之间的矛盾,眼下还不够,要知道等我死了之后,还存在另外一种可能,那就是马振宇和老鬼华合谋吞并我们两边的地盘。”
别佬文明白了任侠的意思:“我们应该再做点什么!”
“选举坐馆的时候谁有投票权?”还没等别人回答,任侠又问道:“经常跟老鬼华在一起那两个老家伙又是什么人?”
别佬文回答:“一个是白纸扇,一个是草鞋,两个人都是社团元老了,都有投票权,而且毫无疑问会投票给老鬼华!”
任侠意味深长的一笑:“如果草鞋,或者白纸扇,这个时候被人干掉了,老鬼华会怀疑到谁的头上?”
“肯定会怀疑马振宇!”别佬文毫不犹豫的分析道:“你我再加上衰明全死了,能竞争坐馆位置的,就只有老鬼华和马振宇。肯定投票给老鬼华的人,这个时候刚好被人干掉了,所有人都会怀疑马振宇。”
“那就干掉其中一个。”任侠冷冷的说道:“找几个生面孔,动作快点,不留痕迹!”
别佬文急忙问:“什么时候?”
“我死之后。”任侠长呼了一口气:“好戏才刚刚拉开帷幕。”
别佬文从太平间,高价买来了一具尸体,身高体型跟任侠差不太多。
夜深人静的时候,任侠把方醉筠的那辆越野车开到郊外,同行的还有红番及其两个手下,然后任侠把尸体放到驾驶位上,还很认真的系上了安全带。
任侠一伸手:“把枪给我!”
红番掏出一把手枪递给任侠,任侠冲着驾驶位不断开火射击,随着“碰碰”的枪声,子弹射穿了车窗和车门,落在了驾驶位的尸体上。
一个*打空之后,任侠把枪还给红番,然后拎出两桶事先准备好的汽油,泼在了车身上。
任侠走开一段距离,掏出一根烟点上,抽了一口之后,嘿嘿一笑:“我已经不是第一次去死了!”
“啊?”红番不明白:“你以前干过这种事儿?”
任侠没有解释,而是叮嘱红番:“干掉白纸扇或者草鞋,手脚一定要干净,千万别留痕迹!”
“放心好了。”红番这人倒是挺有自知之明:“虽然我这人不是特精明,但做事还是非常小心在意的,要不然也不会成为文哥的头马!”
任侠放心了:“这就好。”
“要不要把草鞋和白纸扇全部干掉?”
“不。”任侠摇了摇头:“干掉一个就可以了。”
“这又是为什么?”
任侠没有回答,而是反问:“白纸扇和草鞋这两个谁更爱财?”
“白纸扇。”红番毫不犹豫的回答:“白纸扇叫孙志和,爱财是出了名的,不止一次吞没社团钱财。按说老鬼华应该执行家法,挑断手筋脚筋,但白纸扇跟了老鬼华很多年,再加上选坐馆的时候,老鬼华还需要白纸扇这一票,所以就一直给袒护下来。”
“老鬼华这么一袒护,白纸扇也就肆无忌惮了,贪钱更多,对不对?”
红番点了点头:“对!”
“那就干掉草鞋吧!”
“什么?”红番很是意外:“我以为你要干掉白纸扇,孙志和这人太可恶了,早就该死!”
“一个人是不是可恨,跟他是不是该死,这是两码事。”任侠拍了拍红番的肩膀:“越是可恨的人反而月有利用价值!”
“我不懂。”红番摇了摇头:“我也不想搞懂,反正你让我杀谁,我就杀了谁。”
“不错。”任侠嘉许的点了点头:“我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