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起魂穿时的那道梦境,卓轩不禁苦笑。流民连里长都难得见上一面,还想跑进紫禁城见皇帝?切,果然是白日做梦!
他起身移动桌上的铜镜,拂去上面厚厚的灰尘,凑近一看,镜中人面还算清秀,若拿他在另一个时代肉墩墩的大饼脸与之一比,那就有些不好意思了。
颈上有道深深的勒痕,念及方才的悬梁经历,卓轩伸手摸摸脖子,觉得此刻除了略感胸闷、脖子疼之外,身体并无别的不适。
也是,宿主一向勤于习武,体质还是相当出色的。
可惜啊,从十八岁回到十四岁,又得体验一次发育的烦恼,真没意思······
适逢窗外有个年逾古稀的老者拄着拐杖,慢慢吞吞的走过。
还好还好!
年纪小点就年纪小点吧,倘若老天爷一不小心让自己穿越成了一名耄耋老者,岂不是以少年之身,费了老大的劲,只为跑到另一个时代直接终老?
尼玛,几十年的大好时光不知丢在了哪里,人生还没怎么活明白就直接进入嗝屁倒计时,找谁说理去!
目光扫向桌上的一摞纸张,赫赫,满纸工整的小楷!
在方桌的里侧,依次摆放着《论语》、《大学》、《中庸》、《孟子》。翻翻摞得极高的一堆书,发现里面全是《春秋》、《左传》、《公羊传》、《谷梁传》等涉经书籍和朱熹的集注本。
看来,宿主不单习武,还在勤奋的饱读圣贤书,对他而言,拿着古书识字断文应该没什么难度。
破旧的木柜里还码放着另一摞书,其上满是灰尘,很显然,宿主从未翻看过它们。
“连个正儿八经的身份都没有,还想文武双修,自学成才?呆子!”
“学渣”对勤奋得只差悬梁锥股的宿主嗤之以鼻,不过,思忖再三,最后撇着嘴极不甘心的承认道:“还是做他比较好!”
他没得选,只能忍受憋屈。倘若有两个角色,一个是皇太子,另一个是穷小子,摆在卓轩面前,任他挑选,那就有意思喽。
“我真的可以选么?其实我是佛系少年,怎么都行,只是觉得吧······我姓朱比较好。”
呸,你个没出息的!
就这样纠结着,卓轩的心境在快速调适,站在宿主的位置设身处地想想,觉得未来很难见到出头之日。
就这么寄人篱下,立足穷乡僻壤,终生受流民身份限制,何时才能迎来咸鱼翻身的转机呀?
卑微得连野草都不如,如果对这样的处境还恋恋不舍的话,这完全不可思议,除非脑子有病,或者所有的改变都是死路!
外面响起二娘急骤的脚步声。
“一屋子人都等着张嘴吃闲饭,老娘嫁给卓家,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卓轩本能的循声望去,就见二娘气哼哼拎起一袋小米快步进了厨房,脸色煞是难看。
“砰”的一声,厨房的门摔得很重。
泼妇!哪个时代都不缺这号人,礼仪之邦竟盛产泼妇,这是国耻啊!便宜小叔呢?还不出来!真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气死个人了!
卓轩呲牙,顿觉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脑中的某根神经似乎被重重触动了一下。卓轩呀卓轩,你何必自寻短见?离家出走有那么难么!
在另一个个时代,父母稍有疾言厉色,他就会负气出走。跑到镇上闲逛几个小时,感觉有些无聊时,就回到村外,择个有些隐秘却也不那么难找的地方溜达,直到被焦急万分的父母“意外”发现,然后被苦苦劝回家。
正琢磨着离家出走的大事,却见小叔拄着拐杖一瘸一拐的走了进来,卓轩赶紧扯扯衣领,遮住颈上的勒痕。
小叔目光一触及卓轩,脸上的笑容就很自然的绽放开了。
“二父。”
在初夏的某个清晨,进山狩猎的小叔失足坠下坡崖,摔断了左腿,被同伴抬回家,请乡下武师接上骨头,上了夹板,服下几副药,躺在床上养了两月有余。
眼看秋收在即,小叔活动活动筋骨,大概就要随时听候庄主的召唤参与秋收了。
“还记得四年前的那场祸事吗?轩儿,最难熬的日子已经过去了。”憨厚老实的小叔敛起笑容,若有所思道。
四年前?
那年鞑贼入寇,卓轩所在的村子惨遭蹂躏,全村只有包括卓轩在内的三名儿童逃入阳和城躲过一劫。那一次,他失去了父母,成了孤儿,被阳和城中一个好心的郎中收留,在医馆做起了学徒。
那年,小叔辗转奔波数月,几乎沦落成了叫花子,终于在一个天寒霜重的清晨,就像电影里的故事情节一样,叔侄二人隔窗对望一眼,竟离奇的意外相逢了······
望着眼前这个“便宜”叔叔,卓轩满腹的怒气居然散得一干二净,嘴角不经意的浮起一丝浅笑。
小叔目光一黯,有些犹豫的道:“轩儿,二父攒了几两银子,原本·····打算供你赴大同或太原游学,可是······你知道,那些鞑子经常越境烧杀抢掠,世道不宁,二父我实在不放心让你一个人在外面闯荡。”
卓轩明白,小叔说的是实情。
这里地处雁北古地,据说大明开国之初,阳和城四周随处可见村镇,人烟阜盛。到了宣德末年,迤北瓦剌扩张至大明边境一带,此后北境虏患日盛,本地民众受尽苦难。十多年下来,大家死的死,逃的逃,几乎是十室九空,于是,方圆百里内,除了西南方向的大同府与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