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书还给了刘红兵,闭上眼睛整理着思绪,三四秒后睁开眼睛然后说道:“这本的确很奇怪,封皮是羊皮的,而纸张发黄和书磨损的程度说明这本书经历了被人多次阅读,但阅读的人并不多,所以一定是反复阅读,说明书中的内容肯定很好看。”
“为什么这么说!”刘红兵显然很震惊,这出乎他的预料:“兄弟,你怎么知道的?”
“很简单,每个人读书都有自己的习惯,有的喜欢折书页做记录,有的喜欢用书签。读书的时候有人爱用手指头指着,或者用笔指着,有的则喜欢捧着,不管是手指甲的划痕,还是捧着地方的卷曲,总之只要读书总能留下一些痕迹,只是轻重罢了,明察秋毫之下定能发现。可这本书上的痕迹都十分单一,所以经手人一定不多。准确的说刘先生您与上几位的读者读书的姿势差不多,都爱用单手扶住中间竖起来看。所以,中下方那个地方磨损的痕迹比较明显。不过,这本书的书皮曾经掉下来过,是后来粘上去的。”我说道。
刘红兵若有所思的点点头,说道:“兄弟你继续说。”
“这本书之所以让我知道它是后来糊上去的封皮,而封皮是原装的,那是因为你们看,封皮上有淡淡的孔印儿。而我刚才翻阅的时候也发现最内侧也有类似的空印儿,但这本书是胶装上的,这就说明最初这本书是线装的,后来因为翻得太多了,可能散掉了,或者因为别的什么原因,但总之书被弄成了胶装。”我说道,说到这里我突然又想到什么,摇了摇头补充道:“不对,这点我说的不对,不过究竟是为什么书皮掉下来了,我稍后再说。”
不待任东和刘红兵反应,我继续讲到:“这本书最奇怪的在于它不是印刷的,而是用打字机打出来的。书上没有售价,书号,印刷局等等资料,当然这也可能是盗版印刷的,但看字体就知道是打字机打出来的英文字母。小时候我家有一台,它的字体和现代印刷字体略有不同,而且其中有油墨渐干的痕迹,工具和纸张的发脆泛黄程度都说明了它的年份,正是那个打字机流行的年代,那个年代一般学英语的人会用到。
费心费力的打出这本书,而且看材质都用的这么好,这本书我没听说过,可能是我孤陋寡闻,但你这样的旧书收藏者都爱不释手,肯定不是什么名著,否则只有收藏价值,阅读起来不会如此爱不释手,你也不会冒着磨损的风险去读这本旧书的。通过这些零零散散的线索,我做出个大胆的推测,这本书可能是孤本,也就是说世上只此一套是做着自己打出来的装订好的。虽然年份不长,但因为内容好看外加是孤本的特殊意义,这让你也为之着迷。”
“这正是我觉得奇怪的地方,我想了很久才想明白的,不过,兄弟你到底是干什么的?”刘红兵眯着眼睛上下打量起我来。
任东笑了:“他是一个写灵异和悬疑虽然经常扑街,但依然在坚持,而且写的还算好看。除此之外才正如他所说的,做点小生意,不过显然生意反倒成了副业。”
我对任东的毒舌抱以横眉冷对,刘红兵却笑了起来:“兄弟怪不得观察的这么细致,原来是写悬疑那推理能力还真不错。我也爱写写画画的,有时间咱们多交流。”
“刘先生,我还有点事儿麻烦您。”我说道。
刘红兵没想到我如此单刀直入的说话,一愣之后哈哈大笑起来:“认识就是缘分,咱们能够相识并且聊得上来,只要是我力所能及的,我一定帮你办,你说吧。”
“那我就先谢过了,叫您刘大哥吧,这样亲切点。我想借您这本书看看,只是借阅而已,不知大哥可否忍痛割爱暂借我?”我问道。
任东这次很疑惑的看着我,然后张了张嘴没有说话,我知道他想问我我英语阅读能力的问题,但他没问出口,把话吞到肚子里去了,然后眼睛左右观察着我们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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