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总结起来,文森特的个性就是有点装逼、有点闷骚、有点假正经,表面看起来他没有什么特别的亮点,但是细节方面却可以勾勒出来他的形象。
想到这里,雨果脑海之中顿时就一亮,为什么达斯汀在“克莱默夫妇”之中让人可以感觉到他深厚的表演功底,重点就在于细节。由于普通人物没有发力点——不像阿蒙-戈斯这样有爆发的借力点,所以他们的细节勾勒也就越发显得重要,比如说衣服,衬衫还是t恤,两件套还是毛衣套衬衫;比如说发型,长发短发,卷发直发,打理还是不打理;比如说动作,走路快慢,直腰还是驼背;比如说说话口音,是东海岸还是西海岸,是纯正美音还是故意模仿英音的山寨版……这些细节都是来自于一个人物在成长过程中逐渐形成的,这也就是演技之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分。
其实在此之前雨果就模模糊糊触摸到了这个要点,比如说在出演“西雅图夜未眠”和“辛德勒的名单”时,雨果都有注意到细节,但是在那些表演过程中,雨果更加注重的是通过内心情感的酝酿和爆发,将整个情绪迸发出来,细节也就融合在表演之中一鼓作气完成。
但现在,雨果没有爆发点了,所以他就必须在脑海里将文森特整个人勾勒出来,比如说开机这场戏,文森特在向朱尔斯炫耀自己去了荷兰的经历,那么他到底是什么心态?
一来,文森特是佩服朱尔斯的,所以当他经历了朱尔斯没有经历的事情,这肯定会让文森特得意,同时又希望能偶得到朱尔斯的认可,证明他很厉害,这也就让文森特不断对荷兰大。麻酒吧进行解释的细节得到了呼应。
二来,文森特想要掩饰自己没有文化的事情,去荷兰对他来说是一个大事情,但他却又偏偏想要虚张声势,显示说自己根本就不在乎,所以他应该会努力让自己的声音沉下来,假装不在乎,但是不经意间眼神或者嘴角或者语气却又会泄露他的情绪。
三来,这也许是文森特人生之中经历过最“有文化”的事,所以他在阐述时会不自觉带上自豪的口吻,但他在对话中却会认为“用玻璃杯装啤酒”这件事十分神奇,这就是一个他根本没有察觉的漏洞,他偏偏还要得意洋洋地说着,更不要说关于麦当劳的话题了。装逼已经露底了却不自知,这才是文森特这个人最大的特色。
这样一来,其实雨果根本不需要考虑喜剧或者黑色幽默这部分的演技了,所谓放松和收敛也都不需要,他所需要做的,就是将这样一个“真实的”文森特呈现出来,笑料就自然出来了。
想象一下,一个人得意洋洋地向你炫耀他吃过荷兰的麦当劳,他觉得这是一件很有文化的事。这件事本身就是笑点,而这个人依旧浑然不自知,这也是笑点。这才是黑色幽默的精髓。
所以,雨果刚才的表演从根源上就走错了方向,他要考虑的不是喜剧应该如何演,而是这个角色在这个故事里到底应该是怎么样的,然后剧本所制造的幽默就自然而然呈现出来了。
刚才这些所有的想法,都是雨果自己的思路,也是雨果自己赋予文森特这个角色的灵魂,这显然就是雨果版本的文森特了,那么,呈现出来又会是什么效果呢?
雨果不知道达斯汀在出演“克莱默夫妇”时是怎么揣摩演技的,但他现在就触摸到了演技的一个全新方向,他想要尝试看看,他更想要取得突破,所以,这样看来,“低俗小说”并不像专业影评人说的那样,可能会限制雨果的演技发挥,相反,这还为雨果提供了一个全新视角去思考演技的机会。
至于成果,就看接下来的表演了。
“我好了,两分钟之后准备开拍吧。”雨果直接站了起来,拍了拍自己的裤子,站在原地调整了一下呼吸,开始放松自己的肌肉:他确定,自己已经准备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