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都市现代>重生八零幸福时光>第一百零三章 送分猪队友

那个身材高大的男子说:“过年的时候,你过来陪小明(谐音)吧!”

那个女子马上厉色说:“你过来!我没空。顶点更新最快我们离婚了,孩子是判给你的!”

“小点声!孩子还不知道呢。你是忙着陪你那个情人过春节吧!你一直骗他说工作忙,也就今天早上才过来一下而已。寒假你再怎么也得再过来。”那位男子强忍着怒气压低声音说。

“你不是也有人了吗?听说都孩子都快生出来了。你有了新家,我看你平时也是没空过来的吧!你记住,是你先对不起我的!我有我新的生活,孩子就该你负责!我也不瞒你说,我要结婚了,我工作和家都是在省城,春节的时候要在家陪老公过。你的主意打得倒是好,自己fēng_liú快活,我就要一辈子单身照顾孩子!”那个女的愤然说道,但也还是压低着声音。

那男的气得不再说话,那女的继续说:“你也别给我身上泼脏水,这房子是我妈退休前在单位弄来的集资房,钱是我出的,过户给小明(谐音)了,你说有哪个母亲舍得出这么多钱?你们家族如今在省城里住,财大势大,又给了他什么?难道你只给生活费,连孩子都不要了?别真让我说中了吧,有了新孩子,就不要小明(谐音)了!以小明要读书为借口,把他留在这里。”

“他从小就在你妈这边读书,又不是我的错!转学的话,他能适应吗?”那男子生气地反驳。

他们在楼下不欢而散,夏小语在后面慢慢地走着,免得让他们看见尴尬。

这对父母,和自己上辈子的闺蜜李秀儿的父母有得比。不过比她的父母还好一些,最起码他们口中的小明,还有房子和生活费,看得出来,小明的父母都是家境很好,不缺钱的,缺的只是陪伴和爱。

这个小明也不知道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上辈子夏小语认识一个叫小明的女孩子,之前在小学语文课本上,小明倒是男孩子的名字。

想起李秀儿,真的不相信她会有那么狠心的父母。她的父母离婚后,母亲打算再婚,不要她,她被判给了父亲,但是父亲也再婚了,他的新婚妻子不喜欢她,就把她丢到姑姑家就完全不管了。直到某一天,她在街上看到了自己的父亲,她能认出这个是她的父亲,而她的父亲,却一点儿也认不出这是他的女儿。

看来,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啊!夏小语没再多想,靠自己,努力过好自己的日子就好。

路过邮电局的时候,夏小语把翻译好的稿件寄了出去。寄得这么早,也许下午翻译社就能收到了。虽然夏小语如今住在城里,但是毕竟和翻译社相隔较远,花点邮费通过邮局邮寄还是非常方便的。

再说了,这个年代小城市是没有公交车的,乘客车的话不但贵,等待的时间也长,不划算。

去到市场,这个时候还早,肉还很新鲜,夏小语就买了一条五花三层的肉,打算做红烧肉。买了点牛肉,瓜菜买多一点,甜瓜放到明天早上也没问题。买瓜菜时,档主都是自觉送香葱的,这样就不用花钱买了,除此之外,还买了一些鱼,再到副食店买了一点便宜的粘米粉。

回到家里,夏小语开始把食材放好,鱼肉等弄好,中午煮饭时就不需要再弄了。

牛肉切丝蒸姜丝,把五花肉中大块的肥肉切出来,炸猪油,炸好后,放凉,再用小瓦锅盛着,盖上盖子。剩下的肥瘦相间的肉就切成块,做红烧肉。

鱼在买的时候,摊主已经帮忙剖去肚肠了,城里的摊档服务就是好。把鱼洗干净之后就是用铸铁锅放花生油香煎。

煮动物肉用植物油,植物用动物油,这样才更好吃。因为植物油能去除肉类的部分腥气,动物油能使得瓜菜更香。

手脚麻利地做完这些,夏小语就把青菜用淘米水泡上,怕早上淘米水不够,就放了些买回来的粘米粉。

接下来夏小语就打开电视机,看新闻类的节目,反正开着电视机,听声音就好。

接着她就开始把昨天买回来的布料裁剪好,打算尽快把连衣裙和秋被做出来。

突然,夏小语听到了华丽的钢琴声,有着后世欣赏音乐的基础,听得出来,弹得不错,最起码从欣赏角度来说,是不成问题的。

看来对面这个小明,长大后真的有当艺术家的潜质。住在这边也不错,有免费的音乐可以欣赏。

昨天之所以没听到声音,也许是因为不在家吧。

艺术家,肯定是多愁善感的,就像大部分文科生一样。上辈子,夏小语一直庆幸自己喜欢的不是文科,而是理科。

那个时候她的思想还是很狭隘的,只觉得只有理科生是贡献最大的,文科生除了多愁善感,写些风花雪月无病呻吟的诗句之外,没什么值得人钦佩的地方。

再加上后来同寝室的同学给她说了诗人顾城的事,就更是坚定了这种想法。

后来某一天,她在一知名网上说出了自己小时候的这一看法,并且以顾城的例子作证,其实当时她对文科生已无偏见,只是说说自己过去的看法而已。顿时捅了马蜂窝,一大群文科生跑过来围攻,其中一个貌似德高望重的长者说:“顾城他不是文科生,他是神经病!”

夏小语顿时泪目啊!早知道就不在网上说文科生的坏话了。要知道,上网的人当中,很可能文科生居多,文科生大多毒舌,自己怎么争辩得过?

夏小语连忙认错,说:“我错了!那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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