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一场抢劫的战役里,林宇凭借的一身蛮力,以绝对碾压的实力,仅仅只是一盏茶的时间就将肌肉男收拾得服服帖帖的,捂住自己的手臂跟搓着大屁股,哀嚎不断。
肌肉男现在想哭。
每个行业都是有讲究的。
作为一名地痞流氓,自己抢劫抢钱,天经地义,对吧?
你可是普通老百姓,作为被抢劫的人,你反过来抢钱…
这不按套路出牌啊!
不舍的将钱袋从口袋里拿了出来,眼神干巴巴望着钱袋里边银光闪闪的银锭,肌肉男一阵心疼,如果可以他想回到怡红院里让如花抱抱自己,用她那温暖的怀抱和柔软来安慰自己脆弱受伤的心。
但现实很残酷,他知道自己接下来的这十几天只能喝西北风了。
如花他也就没敢多想了。
将眼角的一滴泪水擦掉,满含不舍的目光送走自己的钱袋离开,交到了眼前如同恶霸一般的林宇手上。
肌肉男有想过反抗的,但当那根其貌不扬的棍子架在他屁股上面时,内心里仅存的一丝丝挣扎就都烟消云散了。
望天。
肌肉男四十五度仰望天空,他不是为了看到什么狗屁幸福,而是为了不忍心看到银子在自己眼前消失。
林宇接过钱袋,掂量掂量,还挺重,估计有十几两银子。
贼眉鼠眼的年轻人跟自己的同伴站在一边眼睛都看直了!
看着眼前面容清秀,犹如文弱书生的林宇,任谁第一眼见到这样的男人都觉得是一个战斗力只有五的渣渣。
却没想到武力如此惊人!
他赶紧将自己的老大从地上扶起来,眼神忌惮的看向林宇,尤其是他手上那一根棍子,太可怕了。
“你们两个…”
林宇挑了挑眉毛,眼里的意思是要贼眉鼠眼的年轻人也交点精神损失费。
贼眉鼠眼的年轻人吓了一大跳,没想到这臭小子连他们都不放过。
魔鬼啊!
心在滴血!
见林宇的目光逐渐冰冷,贼眉鼠眼的年轻人连忙将身上的银子拿出来,还有旁边同伴的银子也都收拾好。
贼眉鼠眼献媚地露出一个笑脸,送到林宇面前:“大哥,这点钱是小弟孝敬您的。我们有眼不识泰山,您大人有大量,就放我们一马吧。”
贼眉鼠眼是真的怕了,只盼着林宇拿完钱之后可以赶紧离开。
在贼眉鼠眼哀怨的眼神中,林宇将那十几两银子放进了自己衣服里。
顺便将手里的木棍丢掉一边,林宇笑道:“年轻人,你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这样子混日子是不对滴!今天这些钱呢,咳,就当做让你们改邪归正的学费。记住,不可以再为非作歹啊。”
怎么说自己也是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的有志青年。
见到这些不学好的迷途羔羊,当然得发扬“我为人人,奉献爱心”的社会理念。
所以为了让他们改邪归正,走上正道,棍棒教育,顺便收取一些刻骨铭心费用,很正常吗!
贼眉鼠眼的年轻人不敢有任何异议,点头如捣蒜。林宇点了点头,满脸笑意向着巷子口走出去。
原本被首饰铺老板榨取八两银子,心里还有些不爽,现在这几人竟然主动送来赚了十几两银子,瞬间心情就敞亮了。
其实赚钱还是蛮容易的吗!
等到林宇走后,肌肉男眼神阴狠的看着他离开的方向,今天算是栽了,没抢到钱就算了,还倒贴好几十两银子。
“大…大哥…”贼眉鼠眼的年轻人小心的叫了一声。
肌肉男冷哼一声,瞪了一眼贼眉鼠眼,心里那叫一个气啊。
忽然,他想起几天自己等人原本的目的是要到新建的酒楼收取费用,脸上露出狞笑的表情,说道:“听好了!待会去那个新建酒楼,记得闹得狠一点。现在咱们身上都没钱,只能靠这个酒楼发财了!”
贼眉鼠眼的年轻人眼睛一亮,立马明白过来嘿嘿一笑,赶紧点头。
……
……
游园赏诗大会正如火如荼的准备着,走在街上总能看到从各个州郡,还有都城特地赶来的才子们,他们手里拿着一把扇子,风度翩翩的走在街上。
不时遇到一两位自己相识的便会止步行礼,齐头并进,相邀赋诗,当然有时候他们也会窃窃私语,相互问道:“兄台,不知你是否已经找到那位神秘的公子。”
之所以会这样,事情还有从两个月前说起。
两个月前,天都城的怡红院里曾举办了一场赏曲觅知音的盛会。
据说这赏曲觅知音的最终的赢家,能够够获得一睹红姑娘的芳容,如果足够幸运的话,还能够得到红姑娘的青睐,成为座上宾相邀进闺房。
红姑娘是谁?那可是天都三明月之一,倾城倾国,绝代佳丽!
一时间吸引了许多慕名而来的文学才子,甚至连名门望族的子弟也跟着凑热闹。
然而,令大家的意想不到的是,当朝皇后的侄子曲焱竟然大闹怡红院,当众羞辱文人骚客,令众人气愤不已,敢怒而不敢言。
这时候横空出现一位神秘公子,当场大呵,与曲焱展开激烈对峙,似乎不惧怕曲焱的身份,当场嘲笑羞辱曲焱。
曲焱气急,便跟那位公子定下赌约,谁如果再这赏曲觅知音的比赛里输了,就得到怡红院的门外大叫自己三声傻子。
出乎众人意料,这位出现的神秘公子,竟然以一首五言律诗,力压曲焱,获得胜利,在怡红院里大展才华,获得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