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乐听到这一声“胖子”,肥嘟嘟的脸蛋立时就耷拉下来。
他一想到自己曾经也瘦过就感到心酸,整天与脂肪做斗争,日子本已艰难,还要承受来自四面八方的嘲笑,胖子的世界里有太多的悲伤……
他甚至有了减肥的惨绝人寰的想法。
苏庆知问道:“怎么就你一个人,吉他手和鼓手呢?”
王文轩的乐队名字叫乐队,取自三人名字的首个拼音字母,他是主唱,除了他之外还有一个吉他手和鼓手,两人同时兼职键盘手。
“录一首翻唱的歌曲,用得着那么兴师动众?”
王文轩长发一甩,给人一种酷酷的感觉,还别说,这家伙模样颇为俊俏,一回头能迷倒一大片小姑娘。
苏庆知意识到两人完全没有把自己的话当回事,当场就发火了:“你如果想让那个狗屁的乐队火起来,立刻马上把另外两个人叫过来!”
他几天前就曾交代过,自己时间有限,让他们提前做好准备,现在看来,两人并没有当回事,难怪他会大为光火。
《一心一意》这张专辑收录的歌,每一首都是经典,如果提前泄露出去,即便是那些已经成名的顶尖歌手也会趋之若鹜,而苏庆知却选择了名不见经传的乐队,白送给他们一桩天大的造化,这是一个一飞冲天的绝好机会。
然而,他们却敷衍了事,说得不客气一点,简直不识抬举。
王文轩最近诸事不顺,心情本就烦躁,听了苏庆知的话,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什么叫狗屁乐队?
这支乐队凝聚了多少心血没有人比他更清楚,他甚至为了乐队不惜离家出走,流落街头。
在他心里,就算乐队没闯出什么名堂,但这是他的信仰,容不得别人半点亵渎。
倪乐一看王文轩红着脖颈的样子,暗叫了声“糟糕,这二世祖要发飙了”,急忙上前抱住他:“还是先看看歌,如果咱们真的录不了,一个电话就把那两个王八蛋叫过来了,屁大点事,至于伤了和气吗?”
苏庆知白了两词和曲子的草纸丢给他们,然后翘起二郎腿,气呼呼的坐在旁边的椅子上喝茶。
倪乐词,诧异道:“英文歌?”
王文轩生气归生气,不过也凑上前来。
他低头看了片刻,脸上那冷漠不屑的神情瞬间转化为无以伦比的震惊:“这翻唱的是歌神的《吻别》?不对、不对,有些不一样,这是摇滚的风格!”
倪乐的音乐造诣显然要低一些,他还在琢磨王文轩瞎激动什么,腰里别着的手机便被他抢了过去。
“山鸡,叫上亮子,立刻马上来胖子这里,限你们10分钟时间,如果赶不过来,老子就退出乐队!”
王文轩激动的对着手机吼了一通,没等对方回应,直接挂断,然后目光灼热的移向苏庆知:“苏哥,刚才是我不对,等录完这首歌,我自罚三杯向你赔礼道歉!”
胖子鬼精鬼精的,心里明白了什么。
他眼珠子滴溜一转,插科打诨道:“靠,辈分全乱了……”
五分钟后,爱乐工作室外面传来几声汽车鸣笛声,接着一前一后进来两个年轻人,其中一人嚷嚷道:“老王,你大爷的,你敢退出,老子跟你绝交!”
另一人也抱怨:“火急火燎的把我们叫过来,有什么屁事?”
两人都穿着皮大衣,脚上踏着绒毛靴子,戴一副墨镜,新潮而时尚,浑身上下流露出几分纨绔子弟特有的气质。
王文轩指着苏庆知,向他们说:“叫苏哥。”
两人歪着脑袋,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将苏庆知上下打量了一番,目光不怎么友善。
过了片刻,其中一个懒洋洋的问道:“小子,你谁呀?”
王文轩怒道:“让你们叫,你们就叫,哪来那么多废话。”
两人斜睨着苏庆知不说话。
王文轩尴尬的笑了笑,向苏庆知介绍:“他是唐楷基,绰号山鸡,这个是宋韶亮,我们叫他亮子,两人都是驴脾气,打着不走牵着后退,苏哥别给他们一般见识。”
唐楷基和宋韶亮听到他这声亲切的“苏哥”,脸上的表情终于变了:“老王,你吃错药了吧?”
王文轩是什么性子,他们两个狐朋狗友最清楚,这家伙外表看起来谦逊,内心骄傲的不像话,他为了自己的梦想,被家里断了一年多的钱粮,愣是没开口说过一句服软的话。
这个二世祖从小娇生惯养,没吃过什么苦,离家出走后,一直在胖子店里打工,为了心中的梦想,他彻底豁了出去。
做为他的狐朋狗友,唐楷基和宋韶亮不止一次的想要拿钱接济他,结果这家伙当场翻脸,最后差点绝交,骄傲的性格可见一斑。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有理想有抱负并且傲气十足的人,现在居然管一个小屁孩叫哥,这家伙饿糊涂了吧?
王文轩没理会两人异样的神色,激动的说道:“这是苏哥填的一首曲子,翻唱的是歌神的《吻别》,里面有一些改动,你们两个看看,咱们这次是不是要一炮而火了……”
唐楷基和宋韶亮鼓捣音乐多年,并且是科班出身,在这方面有着不俗的造诣,两人把《take-》这首歌从头到尾的认真看了一遍,不禁肃然起敬,有些不确定的问道:“乐队演唱?”
王文轩用力点点头。
两人先是一愣,旋即喜形于色,收起了先前的纨绔不羁,郑重的向苏庆知道歉:“苏哥,刚才实在是冒昧,我们哥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