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串的耳光狠狠抽在陆贝的脸上,不知道是不是他终于知道疼痛了,突然扬手抓住了鲍清华还要继续抽下去的手腕。
鲍清华的手腕被陆贝捏的生痛,他瞪眼骂道:陆贝!你知道你抓的是谁吗?睁开你的狗眼看清楚我是谁,你竟然敢反抗我?你给我放开!放开我!你到底听见没有!混蛋!你当你是什么东西,竟然连我的命令都敢不听了!”
陆贝的嘴角微微扬起,流出了一丝血迹,虽然鲍清华只是个普通人,但他刚才的巴掌却都是使尽了全力,所以还是把陆贝的嘴角抽出了血。陆贝一直都没反抗,那是因为他在数数。
从一,一直数到十五。
当第十五个耳光在他脸上响过之后,陆贝就不会再准许鲍清华抽下第十六个。因为他在公司整整十五年了,受了老板十五年的恩惠,而这十五个耳光,就当是全部还给他的一切。所以他才会任凭鲍清华在众人面前抽他。一点都没有要还手或者反抗的意思。
十五年了,我认识老板十五年了。刚才十五个耳光,就当我把这十五年还给他了。陆贝道:很多人都说,如果不是当年老板收留我,我早就死了。你们这些人凭什么这么认为?难道我不做这种事情就活不了?没错,老板让我赚了很多很多钱,这十五年来,我在公司最少赚了两个亿!两个亿啊,多少人一辈子……不,是三辈子,五辈子,甚至是十辈子都赚不到这些钱!而我十五年就赚到了。”
陆贝一手狠狠捏在鲍清华的手臂上,捏的鲍清华嗷嗷呼痛,一边狠狠瞪着他,一词一句道。虽然鲍清华呼痛,但是在场其他八个队长却没有一个人敢乱动的,因为他们都很清楚的知道陆贝的实力。陆贝是一个习武的奇才,三十五岁便已经是屈指可数的超级高手,实力强悍不凡。
所有人都知道我赚了多少钱,但是有多少人知道我花过多少钱?十五年来,我一分钱都没花过,我根本不知道花钱的滋味!不,不是十五年,我整整三十二年都没有花过钱,十七岁之前我是乞丐,我捡废品,吃垃圾,我没花过钱,十七岁之后,我进入公司,开始给公司谋取暴利,第一次任务公司给了我一百万,我想去肯德基买五百块钱的鸡翅吃,但是连公司的门还没出,我就被叫回去,坐车去了更远的地方执行第二个任务。陆贝道:从那时候开始,我就没有停止过我的脚步,一直到现在,十五年了,我每次任务回去,都想去肯德基买五百块钱的鸡翅,我不是为了吃鸡翅,我就是为了花钱,我想在我手里花出一笔钱!你知道这种有钱却没时间花的感觉吗?我也希望向你一样,用钱去买别墅,去酒吧泡马子,买保时捷,买法拉利,买兰博基尼!但是我连买鸡翅的时间都没有!我去哪找时间买这些东西!”
谁都没想到,十五年来,陆贝挤压在心口窝里的竟然是这些。因为每次任务都是这种偏僻的无人区,而且任务总是一个接一个,永远不会停歇。所以十五年来,陆贝真的没有一刻不是再为公司做事,这就是他为何有这么大野心的原因,他想要更多的钱,然后狠狠的花,什么都不买,就是买公司的股份!
他希望有一天他能只花钱,不用去做这些该死的任务!每天都活在花钱的世界里,却永远都有花不完的钱!这才是他陆贝想要的生活。现在,他想要的生活近在眼前,他马上就可以实现了,却又无情的被人给撕裂了!
老板给了他一切,但也毁了他的一切。他的一生都变得如此枯燥乏味,就算是捡垃圾的那些年里,他还有可以狂睡一天的时候,但进入公司之后呢,十五年来,五千多个日日夜夜,他不是在任务中,就是在任务的路上,他是毒蛇探险队的一队队长,他肩负着很大的责任,所以他连一天想去做自己事情的时间都没有。
当燕京房价还是两千块一平米的时候,陆贝没有时间去买房子,现在已经涨到了几万块,他依然没有时间去买房子。这就是陆贝最大的不甘心吧?
我的手要断掉了!鲍清华怕了,他从没见过陆贝这,贝哥……你放开我,我去跟我爸说,以后再也不用你出任务了好不好?啊……啊!我的手!”
陆贝心中的怨气猛的涌了上来,他突然发力,鲍清华的手臂马上以一种不可思议的状态断裂了下来,剧痛让鲍清华忍不住的仰天大叫,撕心裂肺的叫喊听的每个人心里都阴森森的。
陆贝终于松手了,松手的瞬间,他转身一记鞭腿就把鲍清华给踹到了董阳的身边,董阳还没反应过来,鲍清华就已经抓住了他,威胁并祈求的对董阳道:二队长,你帮我……你帮我杀了他……我推荐你做一队长,以后的荣华富贵都是你的……!”
董阳已经对这些不感兴趣了,他听过陆贝这十五年的感受之后,自己也很震撼,因为他在公司也已经十二个年头了……
董阳,我一直都把你当作我最好的兄弟。今天,你要么帮我,要么帮他。做一个选择吧!陆贝道:事到如今我已经不能回头,今天我就把话放在这里,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想要继续做公司机器的,我不拦着,带着你们的少主子滚蛋!想要跟我的,就捏断鲍清华身上的一处骨头!”
陆贝话音落下,鲍清华就再次惨叫一声,左肩已经被董阳彻底捏碎掉!这个从小就无恶不作也绝对没有人敢忤逆他的公子爷,第一次感受到了恐惧的感觉,原来恐惧真的会让人这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