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的北燕国大军,正不紧不慢的向着永安城前进着。网统领十万雄兵的并非北燕国的单于对其君主和领的称呼,而是他手下最骁勇善战,最残忍嗜杀的哈贾大帅。
这位哈贾大帅是出了命的杀人狂魔,他曾率领几名随从袭击过北燕国的一个部落,不仅将部落里的人全部杀光,还将所有人的衣服扒掉,扔进几口大锅之中烹煮,最后喂给他驯养的几头恶狼。
对自己国家的人尚且如此,他在赵国的种种恶行也就可以想象了。
他奉命率军攻打赵国,其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将赵国变成人间炼狱,一来满足他嗜杀的,二来将这里的财宝抢夺一空运回北燕国。
北燕国的地盘已经足够大了,他们不需要赵国的土地,只需要时常的过来掠夺,并“狩猎”这里的羔羊就会获得极大的快乐。
征服异族,将异族人踩在脚下,这在他们看来,不仅是荣耀,更是体现生命的价值。
永安城越来越近,他仿佛已经幻象到自己站在皇宫皇帝的宝座上,然后亲手将那些所谓的皇族一个一个处死,恐怕没有什么比这个更让他兴奋了。
原来三王爷的军师,此刻就骑马走在他的身边。
“哈贾大帅,您是我见过最勇敢、最威风的英雄,能成为您的谋士,这是我此生最大的荣幸!”
对于这老东西的奉承,哈贾显得十分受用。他哈哈大笑着,然后狂傲的道:“我哈贾是北燕国的第一勇士,杀掉赵国人就如同碾死一只蚂蚁那么简单。只怕是你这谋士,并没有多少用武之地啊?”
老东西听此,赶忙笑道:“是是,哈贾大帅一路畅通无阻的便来到了赵国腹地,马上就可以入主赵国的皇城了。赵国人哪儿能是您的对手,小人能跟随大帅沾沾光就已经心满意足了。对于谋士这个称呼,不过是说给别人听的,我实际上只是您的一条狗!”
哈贾大帅一听,立刻忍不住的再次笑起来。“你这条狗,本帅还是很喜欢的。放心吧,只要你对我忠诚,狗骨头是少不了你的。哈哈……”
就在两人一边说笑,一边骑马向前之际,前往突然跑来一匹快马。“报……禀告大帅!前方探子回报,说是我们的野人大军已经……已经全军覆没了!”
此言一出,哈贾顿时怒目圆睁。“你说什么?野人兵团全军覆没?这不可能,赵国人怎能是野人军团的对手?是不是你们搞错了?”
传信的士兵听此,干咽了一口吐沫道:“大……大帅,此事千真万确!而且……而且听说赵国的皇子殿下已经率领大军返回永安城了,就是他们杀光我们的野人军团的。”
“赵国的皇子?此人真有那么厉害?他带了多少人?”
“大概上万人吧!具体人数也不好说,反正不少。”
“好,我知道了,传令下去,让大军加急赶路,我要今夜将永安城夷为平地。我要将那赵国的皇子小儿碎尸万段!”
“是,属下这就传令!”
看着传信兵骑马离开,军师老头儿眼珠一转,随即开口说道:“大帅,小的我曾与那皇子有过一面之缘。此人身手倒是一般,可是为人狡猾善骗,诡计多端,依小人之见,咱们今夜最好还是不要动强攻。就在距离永安城十里处安寨扎营,以免中了埋伏。等摸清了对方的虚实之后,再兵攻打也是不迟。不知大帅您意下如何?”
哈贾大帅听此,顿时暴怒道:“闭嘴!让本帅安寨扎营?怎能解我心头之恨?就算那永安城有埋伏,难道还能挡住我十大雄兵吗?你这老东西,休要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再敢扰我军心,休怪我手撕了你!”
军师老头儿一看哈贾油米不进,赶忙乖乖闭嘴,不敢再多嘴一句。可在心里,他却将这哈贾的祖宗十八代全部问候了一遍。
夜色越来越重,北燕国的大军仍旧在向永安城前进着。因为人数众多,队伍的面积不仅庞大,而且拉的很长。
士兵们已经点起了火把,聚集一起,就如同一条巨大的火龙一般。
哈贾大帅没有继续骑马,而是进入了大军中央的巨大马车。这马车足有一间屋子那么大,不仅平稳舒服,而且里面还关着几个姿色不错的赵国女人。
这是在洗劫前面几个城池掳来的女人,在哈贾这样的畜生看来,她们只是自己的玩物。一来可以满足自己的生理需求,二来还是满足他杀人的快感。
他前脚刚刚踏入马车,后脚这马车里就响起了刺耳的尖叫和令人怜悯的哭喊声。
听闻这些惨叫声的士兵非但没有半点儿同情,竟然跟着拍手叫好,并出恶心的奸笑。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有这畜生的主帅,自然就有这群畜生的士兵。这些人,都该死,都该下地狱!
正在这时,一阵轻风突然吹开了马车窗户上的帘子,借着马车内不甚明亮的油灯,遂才现,这车内的女人竟然都是些半大的女孩子。她们身上的衣服已经被撕成了布条,手脚都被捆住,相互靠拢着,蜷缩在马车的角落里。
她们的身上有鞭伤,有抓伤,总之伤痕累累。她们的头散落着,眼里满是恐惧和绝望。这个时候,她们多么渴望会有人来解救她们啊?但是,这是不可能的。这群畜生组成的大军实在太强大了,他们一路畅通无阻,根本没有人能阻止他们的步伐。
等待着这些女孩儿的难道真的只有死吗?她们还那么小,还是些没有长大的孩子。
哈贾大帅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