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雀的猜测并非空穴来风,熊霸天久未近女色,因此,当他在人群里看到可儿的第一眼时,便被她深深迷住了。
除了每月初一,熊霸天会留在这座白色石宫内,处理各地要务,寻常,他是将大小事务托付给熊百生,而自己,则戴上人皮面具,混迹于市井之间。
也因有着诸多款式的人皮面具,雄霸天丝毫不必担心会被旁人认出真实身份。有时,他是混迹街头的混混,以调戏良家妇女为乐;有时,他是街边穿着破烂衣衫的乞丐,尝尽人间酸甜冷眼。
说来也巧,他第一次见到可儿,也是在戴着人皮面具的情况下。这天是三月初三,按照西南地区的传统,是传统的歌友会,青年男女将在这一天,以歌会友,以声传情,林县自然也不例外。
早早地,熊霸天便换上书生模样的人皮面具,手持折扇,穿一身干净且整洁的蓝色条纹长衫,丝毫看不出任何匪样气息。交代好诸多杂事后,他便独自一人下山,享受这一天的节日气氛。
林县只是一座县城,并不大,以护城河为界,河外便是县城的郊区。由县令组织,在县城最繁华的地方,设置了一处歌友会的擂台,以歌会友,以歌曲接龙的形式,只要连胜七轮,便算挑战成功,将获得官府提供的一份小礼物。
熊霸天走在大街上,左手背在腰间,右手摇着折扇,摆出一副有文化气息的公子的模样,时不时地左右张望,寻找着有意思的关注点。
还别说,刚走两步,他便在人群里发现了有意思的存在,有一看上去娇弱无力的妙龄少女,正被来来往往的人流量挤到角落里,刚准备再走两步,却发现压根突破不了眼前的人墙,只好干瞪眼。
越是娇小的少女,越能激起男人的保护欲。熊霸天闲来无事,便喜欢在林县街头走一走,但还是第一次,见到这张陌生的面孔。二话不说,被挤到少女面前,用强壮的身体,将少女护在怀里。
少女眼前突然出现的壮汉吓了一大跳,愣在原地,一时间竟不知道如何是好。等回过神来,只想着后退两步,与这壮汉拉开距离。却忘了,这本就是在角落里,她的背后,是一堵冷冰冰的墙。
“你……你挡着我了。”少女从未见过如此炙热的目光,只顾着躲闪,想要从人与墙的缝隙里挤出一条道。
“我可没有。”熊霸天调戏过不少良家妇女,玩味似地看着羞涩不已的少女,内心里燃起了一股莫名的情愫,“我见你生得漂亮,不知道如何称呼?”
“你!你耍流氓!”少女脸直红到脖子根,本是恼怒的一句话,却因为她柔软无力的语音,倒像是在欲拒还迎,“你这臭流氓,快让开……”
话音还未落,熊霸天便低头,吻住了怀中的少女。少女的味道甜甜的,触碰的感觉软软的,像一颗软糖,忍不住叫人将味道含在嘴里,化在心里。路过的旁人见男才女貌,只道是小情侣在光天化日之下打情骂俏。
熊霸天本只打算浅尝辄止,吓唬一番,但着实想不到,这少女如此迷人,竟让人一发而不可收拾,恨不能将其揉入骨中。良久,熊霸天放才离开少女的唇间,一只手撑在她的肩膀旁,再次问道,“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我叫林可儿。”少女咬着唇,一双桃花眼里含着委屈的眼泪,伸手,想将眼前的壮汉推开。但无论她怎样用力,都无法推动他分毫。
“跟我走,如何?”熊霸天腾出左手,将可儿的两只手抓在掌心中,看着她的眼神里,多了一丝柔情,“你家在哪里,我这就上门,同你父母说一声。”
凭着他铁刀门门主的身份,这些年,熊霸天阅女无数,然而,却从没有被任何人的美色所吸引住,年过三十,膝下依旧无子。以至于,坊间有传闻,铁刀门门主有断袖之癖,只好男色,而不近女色。
事实证明,不是他有断袖之癖,只不过,是他没有遇见能心动的人。
“你……你在说什么?”可儿这次是真被吓到了,莫名其妙被一陌生人夺去初吻,这就罢了,而这陌生人,竟然还要上门见父母?可儿不傻,脑海里瞬间蹦出两个字:求亲。“我,我不认识你,你快让开。”
“没关系,你现在认识了。”熊霸天坏笑着,重新将可儿圈入怀里,低着头,压低声音,在她耳边轻语,“我是熊霸天,霸道的霸,天地的天,记住这三个字了吗?”他又往前一步,将可儿死死地压在胸膛与墙之间,使其无法动弹。
“我……你……”可儿急了,一时间吞吞吐吐,却始终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你流氓,让开,我……”
“哎?你要做什么?”熊霸天微微侧身,挡住可儿的去路。可儿一不留神,便又撞到他的胸膛处,熊霸天用手捏住可儿的下巴,轻轻地用手指摩擦着,“这可不怪我,是你自己撞到怀里来的。”
“你……”可儿自知不是他的对手,语气里又弱了三分,委屈的泪水即将夺眶而出,她吸了吸鼻子,有些哽咽,“能不能,放开我。”
“当然不行。”即使戴着人皮面具,那面具之下,依旧是铁刀门门主熊霸天,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他又低头,伸出舌头,舔了舔可儿眼角的泪滴,“是甜的。”
掐指一算,在不知不觉间,竟然与可儿相识有三月之久,真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谁能想到,当初那个轻轻一碰便能面红耳赤的少女,如今会是这番主动勾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