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云晗仿佛又看到了自己死去的那一天。
慕蓉穿着大红的嫁衣,全身光华璀璨,富贵逼人,高高在上的坐在她面前,将一把匕首丢给她。
她跪在地上苦苦哀求,脸上身上伤痕纵横交错。
不远处是濒临死亡、奄奄一息的外祖母。
“这世上唯有我才配得上他。而你,不过是我们养的一头供血的猪而已,有什么资格跟我谈条件?”
“若非顾家那个祖传的怪病须得有你的血才能医治,我何苦费心养着你这样一个贱婢!”
“你这个丑八怪,别说娶你,就是看你一眼,只怕漪澜也做不到!”
“想救你外祖母也可以……亲手剜下你这对眼珠子,送给我做结婚贺礼,我可以考虑放过她!”
尖利刻薄轻蔑的声音犹自响在耳畔,外祖母临死前的依恋不舍、不甘怜惜犹在眼前。
慕云晗心如刀绞,双手控制不住地颤抖起来。
经过这么久了,她本以为自己可以坦然面对,可这一刻,站在这个地方,对着面前的这些人,她仍不能从容。
她垂着眼,尽力不让自己去看顾漪澜,不看余妈妈,不看屋里的任何摆设。
她怕自己每看一眼,心中那些深藏多年,她几乎以为已经平静了的恨意,会控制不住地爆发出来!
顾漪澜沉默地看着她,朝余妈妈比了一个手势。
余妈妈颔首,轻声道:“老奴是慕侯府的家生子,祖上世代都是给姑娘们熬药制药的……
打小儿,老奴就跟着老奴的娘熬制这个药,这药精贵,每一种药放入汤中的时间、火候,都不能有丝毫差错,不然就会影响药效。
老奴跟着娘学了十几年,二十出头,他们才敢让我自己熬药。
刚开始,是给刚选拔进府的姑娘们熬,熬着熬着,就给府里的小姐们熬。
都说老奴手艺好,熬出来的药药效超高,姑奶奶出生以后,老夫人就把老奴调派去伺候她。
什么好药补药都给她用,就像不要钱似的用药来堆,因为老太爷说了,神官夫人务必是要出在嫡系的。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嫡系的风光富贵,不然那些个穷骨头,一旦做了神官夫人,穷人乍富,还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丑态来。
大家都说姑奶奶天赋高强,血液纯净度数一数二,百年难遇,老奴也一直这样以为,与有荣焉。
直到那一年族中大选,选出了一个叫慕云晗的小姑娘……”
余妈妈顿住话头,惊恐地看了慕云晗一眼,跪拜下去:“请大小姐恕罪,老奴非是有意冒犯您,而是那位姑娘,她确实与您同名。”
慕云晗面无表情,默不出声。
顾漪澜看了她一眼,抬手:“恕你无罪,继续说。”
余妈妈又行了一礼,轻声道:“那位姑娘,刚入选时就出了名,大家都晓得她天赋极强。
老奴记得那一天,姑奶奶发了极大的火,把屋子里的东西都砸了……
老太爷和老夫人关起门来和她说了一席话,她又好了,亲亲热热去和那小姑娘做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