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狂风所在的饭馆在街尾,玉府在街头,两个地方相距差不多一条街。
那个粉雕玉琢似的女孩出了门之后,便一溜烟似的朝这个饭馆跑过来。
以任狂风的眼力,完全可以看得出来,这个女孩儿的手里捏着一锭金子。
这锭金子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所谓财不露眼,尤其在这样的世道下,但这个女孩子却是毫无避忌,仿佛手里捏的根本不是一块黄金,而是一块石头。
任狂风心中一动:“这孩子从那幢宅子出来,说不定可以从她身上问出些什么来!”
女孩蹿进饭馆,脚还未站稳,便已大声喊道:“我要酱猪蹄!”
酱猪蹄是这家饭馆的特色菜肴,咸香,酥软,而且还带着一股特殊的香气,令人回味无穷。
小二迎了上去,面朝小姑娘,眼角却是盯着她手中的那锭金子。
小二笑嘻嘻地道:“这位小姐,里面请,我们店中的酱猪蹄酥烂美味,而且量非常足,请问您需要多少?”
小姑娘晃了晃手中足有五两重的黄金锭,笑嘻嘻地问道:“这里能买多少?”
这个小姑娘正是杨若熙,这段时间都呆在玉府里,哪都不能去,她快要闷坏了。
为了哄她,玉摇花给了她五两金子,让她去买东西吃。
杨若熙一向无肉不欢,上回吃过一次这家店的酱猪蹄,很是喜欢,便又来了。
一锭五两重的金子至少能换五十两白银,就算烨阳城内的食物非常金贵,也能置办一大桌子酒菜了。
想到今天的饭市刚开,便有这样的一笔大生意上门,小二的脸笑得跟朵向日葵似的。
他连连鞠躬道:“很多了!可以买很多了。小姐,您请稍等,我现在就去厨房吩咐一声,猪蹄马上就到。”
“嗯,煮好之后,全部给我包好,我要带走。”杨若熙脆生生地道。
“好嘞。”小二乐呵呵地去了。
杨若熙百无聊赖地坐在堂中的木凳子上,一边喝茶一边等。
她坐着的时候,也是不安分的,一双小腿一弹一弹的,环视四周之时,她的眼光有意无意地瞥向任狂风。
任狂风背身而坐,腰杆笔直。
杨若熙的眼神在他的腰间停伫了一下。
那条腰带是黑色的,里面缠着的是任狂风的锈剑。
任狂风这时正好回过头来,便看到了杨若熙正目光灼灼地盯着他看。
呃……不,应该说是盯着他桌子上的菜在看。
特别是那整只酱猪蹄。
任狂风的嘴角抽搐了一下,心想:“这小孩该是有多馋啊!”
他朝着杨若熙笑了笑。
杨若熙的脸上也漾起了人畜无害的笑容。
若论笑容的纯真,杨若熙的笑脸在烨阳城内至少可以排进前三。她的笑容纯真而美丽,笑的时候,一双眼睛就象弯弯的月牙,非常可爱。
任狂风举起那一碟酱猪蹄,朝杨若熙招了招手。
杨若熙摇头,眼神随即投向了别处。
任狂风无奈,只能来到杨若熙的桌前,面带微笑地道:“小妹妹,我有些话想问你,不知道你可不可以帮帮我。”
杨若熙点头。
“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叫杨若熙。”